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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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ebra聽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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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女模特集中地
責任是做選擇的前提。
如果你自己喜歡做的事可以承擔你自已應盡的責任,那大可放手去做,不然,先做好應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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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傳媒墨客
這個問題應該分不同的年齡階段來看。
30歲之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30歲之前,我們有時間、精力,我們經得起折騰。
在這個年齡段,我們可以去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情。這樣會給我們的人生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我們可能會做的很成功,這樣對於我們以後的生活來說是很好的一個基礎;我們也許會失敗,但是這失敗會給我們帶來很多的經驗,至少以後不會後悔。
30歲之後,我覺得我們應該選擇去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
因為那時我們可能面臨著來自家庭等多方面的一些因素的影響,比如我們需要贍養父母,撫養子女等等一系列的問題,我們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去折騰。
所以30歲之後我們應該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比如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讓自己的以後的生活是無憂的。30歲之後給家庭安全感,給父母、配偶、子女安全感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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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枕水浪子2
想做的是理想,應該做的是現實,是賴於生存的手段。或許現實更重要,但也不能廢了理想的念頭,要抓住實現理想的每一個機會,做自已想做的事。
應該做是你必須要做的。和你是否心甘情願無關。不做會有懲罰或者出現不好的後果。想做的事是你自己主觀想去做。覺得做了有意義。但你不做也沒有任何人把你幹嘛。 有幫助,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