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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虔誠的愛

    哈哈哈,有意思。別人的女兒都嫁的你家裡了,你不準備婚房讓人家女兒住大街上嗎?還是你忍心讓你兒子住大街上呢?給兒子準備婚房也是中國大多數地方的風俗習慣,這個沒啥討論的。至於說到在這基礎上咋樣對待雙方的父母,話說回來,既然都結婚了,那對方的父母也就是你的父母,都應該孝敬,也該照顧的。說到彩禮錢,也就是聘禮,當然應該給的呀,如果你想不通,那就換位思考一下, 你女兒該不該要彩禮錢呢?想通了吧!所以說,我們是一個有優良傳統的文明古國,也是一個以情交融的民族,那為人處世就要情景交融,以善為本。

  • 2 # 天涯野草28884343

    謝謝邀請!對你提的問題,應該先從彩禮說起。在我十四五歲的時候,也就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初,那時農村剛經歷了三年困難,農村又恢復到原來的樣子。這時候農村訂婚,女方基本上要一點彩禮,一般都是兩對染過色的土布(一對為兩匹),外加十件左右衣料。高一點的,半架禮銀,即四十八塊錢。也有要滿架的,即九十六塊錢,不過要滿架的很少。後來隨著農村生活水平逐漸提高,女孩跟人結親,彩禮也發生了變化,衣料超過十幾件,膠靴、縫紉機(那時這些東西都要憑票,包括後來的腳踏車)都是少不了的。再後來除了衣料,腳踏車、手錶,再就是開始要錢。一般要的是一千到兩千,多的在四五千,也有獅子大開口要一萬的。要知道那時候可比不得現在,那時候萬元戶,在一個縣找不到幾個。現在情況就不要我說了,要車要房要錢比比皆是。至於男方入贅女方的,男方一般蓋個房就行了,也不會要求在城裡買房,更不會要彩禮。如果男女雙方都是獨生子女,而且都從大學出來,這種情況大多在外面買套房子,花費都免了。華人很多有這種習慣,只要兒女過得好就行,要也是要他們自己的。當然,也有例外,女方要部分彩禮,女方父母無疑要過得舒服一點。至於應不應該摒棄,其他人是沒有辦法決定的。

  • 3 # 信實43

    “兩個有情人步入婚姻,一切按排,一切花銷費用,皆應該有兩位新人自主決定!!廣告語說的給力:我的地盤,我做主!!!””

  • 4 # yuan141694575

    彩禮該給,但要視男方的經紀條見,比如馬雲取兒媳婦給幾十億彩禮不算多,要是我呢,給幾萬都有點勉強,僅此而已。

  • 5 # 我是誰不明所以

    陋習是貶義詞,指的是那些靠著女兒出嫁向男方獅子大開口索要天價彩禮,窮了男方,富了女方孃家的行為,這種應該摒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清明大部分都在陽曆4月5日,其它節氣沒有這麼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