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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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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田亞泉律師
一直想寫一篇關於律師職業道德的文章,沒有抽出時間來,索性在回答此問題的時候表達一下自己的觀點。
律師和醫生兩個職業有其相似性,本身對於專業知識要求極高,又都需要透過專業考試取得入職門檻。學醫的得透過醫師執業資格考試才能邁進醫生職業的門檻,學法的得透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才能進入法律職業的大門。有興趣的可以搜尋一下這兩個考試的難度和透過率,就能明白這兩個的門檻有多高,但這僅僅代表了門檻,後續還得經過一段時間的經驗積累才能成為正式的醫生或是律師,比如經過一年的律師事務所實習經驗,才能成為律師。
正因為有如此高的門檻和要求,絕大多數人對醫生和律師的專業知識不甚明瞭,加之醫療服務和法律服務收費較高,因此產生偏見。
在醫生眼裡只有“病”和“非病”,對於“病”的治療和非治療,醫生無權做出決定,只能將怎樣治療告知,並提示治療和不治療時能夠帶來什麼樣的風險,至於風險能不能發生,這不是醫生所能左右和決定的,風險發生了,醫生有相應的應急預案。但往往在風險提示的時候,很多人對此產生疑問,尤其是提示的風險沒有發生時,認為是醫生在故弄玄虛、嚇唬人,目的就是讓患者多花錢。
在律師眼裡只有“合法權益”和“非法權益”,律師所能做的就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盡最大的努力去維護和爭取屬於當事人和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此過程中也會有“風險提示”,選擇權在當事人這邊,律師也無權代當事人做出選擇。當然,風險提示也是產生偏見的原因。
因此,很多人對於醫生和律師的偏見來源於這種“風險提示”,說一大堆嚇唬人的話,目的就是為了多收錢,其實可以查詢一下這兩類職業的職業規範,醫生和律師都有相應的主管部門,其執業行為都有相關約束,一旦違反帶來相應的後果,其前期進入門檻時的所有努力和付出都將付之東流,醫生和律師會做好此方面的權衡。
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確實有的醫生和律師為了利益不擇手段,甚至不惜將風險轉嫁到自己的職業生涯上來,但是不能因為一部分人的行為進而否定整個行業。在抗日戰爭中中國四萬萬同胞同仇敵愾,但是也出現了很多的漢奸和賣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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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似懂非懂,所以可以指手畫腳甚至是懷疑,尤其朝著對自己不利的方向發展時。當然,也不排除每個群體中都有害群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