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想參與你的生活,對你評頭論足,這樣的人是不懂得人與人交往,是應該有一定的界限的。
交往的界限,其實和國與國的邊境線一樣,是對彼此的保護。
設想一下,一個獨立國家,旁邊的國家總是要參與到這個國家的事物裡來,對這個國家的事情評頭論足,那這個國家感覺如何?肯定會表示抗議了。
人和人之間的交往也是這樣的道理。因為參與他人的生活,並且評頭論足,就是侵犯他人的個人權力。如果真的是對他人好,可以私下提建議,但別人接受不接受,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
所有,有些人這麼做,不分彼此的行為,是沒有意識到人和人之間是應該有界限的,他們不認為這是對別人私人權利的一種侵犯行為。有些人就認為“咱哥倆誰跟誰啊!”
但再親密的朋友之間也是有交往的底線的,也是應該有界限的,而不是彼此間什麼行為都可以接受的。比如對彼此的家人,尤其是配偶,不能亂開玩笑,隨意評價,這是最起碼的界限。只是對這個界限不同的人看法可能不一樣。
有些地方的人,比如東方人的界限感相對小一些,而西方人界限感相對大一些。東華人見面互相打聽家庭情況,收入,父母子女等很常見,認為這是一種關心,但在西方,打聽這些就被認為是一種冒犯,是侵犯對方的個人權利,也就是隱私權。
從排隊也能很明顯看出來。尤其是北歐國家,大家排隊要離開很遠才感覺舒服。而華人,排隊時人和人之間距離要小的多。
所以,現在國際上處理國與國之間關係的原則,完全可以用在處理人際交往上。比如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就很好:“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如果有人非要參與你的生活,對你評頭論足,那也完全可以採用類似外交的手段,明明白白告訴他:你的行為對我的生活造成影響,我不希望這樣。如果你對我有意見或者建議,還是我哪裡做的不對,你可以告訴我。但我不希望以品頭論足的方式讓我知道。我不希望你像現在這樣,參與我的生活,對我評頭品足。
也就是,你希望對方怎麼待你,不希望對方怎麼待你,你要明明白白告訴他。
對方知道了你不喜歡這種交往方式以後,一般就不會再這樣做了。如果還這樣做,那可以減少交往的次數,甚至於除了工作以外,平時不打交道都可以。
總想參與你的生活,對你評頭論足,這樣的人是不懂得人與人交往,是應該有一定的界限的。
交往的界限,其實和國與國的邊境線一樣,是對彼此的保護。
設想一下,一個獨立國家,旁邊的國家總是要參與到這個國家的事物裡來,對這個國家的事情評頭論足,那這個國家感覺如何?肯定會表示抗議了。
人和人之間的交往也是這樣的道理。因為參與他人的生活,並且評頭論足,就是侵犯他人的個人權力。如果真的是對他人好,可以私下提建議,但別人接受不接受,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
所有,有些人這麼做,不分彼此的行為,是沒有意識到人和人之間是應該有界限的,他們不認為這是對別人私人權利的一種侵犯行為。有些人就認為“咱哥倆誰跟誰啊!”
但再親密的朋友之間也是有交往的底線的,也是應該有界限的,而不是彼此間什麼行為都可以接受的。比如對彼此的家人,尤其是配偶,不能亂開玩笑,隨意評價,這是最起碼的界限。只是對這個界限不同的人看法可能不一樣。
有些地方的人,比如東方人的界限感相對小一些,而西方人界限感相對大一些。東華人見面互相打聽家庭情況,收入,父母子女等很常見,認為這是一種關心,但在西方,打聽這些就被認為是一種冒犯,是侵犯對方的個人權利,也就是隱私權。
從排隊也能很明顯看出來。尤其是北歐國家,大家排隊要離開很遠才感覺舒服。而華人,排隊時人和人之間距離要小的多。
所以,現在國際上處理國與國之間關係的原則,完全可以用在處理人際交往上。比如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就很好:“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如果有人非要參與你的生活,對你評頭論足,那也完全可以採用類似外交的手段,明明白白告訴他:你的行為對我的生活造成影響,我不希望這樣。如果你對我有意見或者建議,還是我哪裡做的不對,你可以告訴我。但我不希望以品頭論足的方式讓我知道。我不希望你像現在這樣,參與我的生活,對我評頭品足。
也就是,你希望對方怎麼待你,不希望對方怎麼待你,你要明明白白告訴他。
對方知道了你不喜歡這種交往方式以後,一般就不會再這樣做了。如果還這樣做,那可以減少交往的次數,甚至於除了工作以外,平時不打交道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