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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開森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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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倪DIY
關鍵的焦點問題是在於如果追尾的前車司機飲酒或醉駕是否需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這個問題一直以來也總是有所爭論,正好我就這個問題諮詢過交管部門的相關負責人。
像很多人認為的前車司機如果醉駕或酒駕被追尾後車司機無責,前車司機全責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從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上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追尾依然是承擔主要以上的責任,前車司機雖然酒駕,但只要沒有逃逸、移動和破壞事故現場在事故認定中是不承擔主要責任的,但有可能會承擔次要責任。現在醉駕入刑,駕駛者會因為醉酒駕駛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所以是作為另案處理的。
大部分這類情況酒駕司機會知道理虧儘量選擇私了,但從法律上事故中其中一方有飲酒駕車行為是不可以走快速處理和私了的,否則雙方都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更有甚者後車的司機可能會因為前車飲酒而敲詐勒索酒駕司機,所以喝了就認栽吧,趕緊報警,給自己個教訓也是為了避免日後承受更慘重的教訓。
追尾,一般負全責。
關於酒駕: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