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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火說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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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玄真子桑
首先說明,原先是針男女分手要不要退回男孩花銷問題作答的,眼不見便李逵變李鬼,題目被掉包了。並非我答非所問。
對對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看的:
我是60後,我們那個時代交友時首先不叫男孩花太多的錢,其次我們女孩也適當分擔。今天完全不同了,有些女孩認為在交往中花男孩的錢是理直氣壯、天經地義的事,我認為這價值觀是有問題的:愛他,也會珍惜他的錢;不愛,更沒有理由消費人家的錢。
交往後終究又天各一方,其間對男方的花費應分條縷析,該還的還是歸還為好。非日常消耗品,比如貴重金屬首飾類等不因使用而降低價值的物價,最好原物奉還;如果是手機、衣物類價值昂貴、使用後價值又有所折損的,作價賠他便了;至於吃飯、娛樂的消費就不必斤斤計較,若心中有愧,就好好請他一頓,可消些許愧疚。
歸還的好處是,坦坦蕩蕩,可毫無羈伴地展望未來感情,否則,心中總揹負大山一般,彷彿自己騙子一樣;而且倘若對方豁達大度還好,遇心胸狹窄者到處張揚,塑造你一個貪婪形像,則損失大矣!既然感情不再繼續,就不要再欠別人金錢債,清清爽爽瀟灑告別。既然分手,再用前男友所贈之物,總會感覺不爽,尷尬莫名。“偷來的鼓敲不得”,使用前男友的物品,新男友怎麼看?
感情不再,禮物也不再情意綿綿,所以,物也罷,錢也好,歸還人家才一了百了。
這個問題,很二。 在一起的時候,彼此的付出都是心甘情願的,無論是物質上還是精神上的。難道因為錢是可以分清楚的,就該討論還或者是不還麼?那麼,感情的付出呢,因為是虛擬不存在的,就該否認它的存在麼?其實,分開之後,這些與物質有關的,不要太過計較,如果男生向女生開口要期間花的錢,只能說,這男滴,就不值得你付出那麼多感情,不值得愛。一個男滴,連這個都要計較,如何能讓他真心呢?所以,不是說誰花誰的錢是應該,就看彼此的付出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