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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胡紙爸

    在這個快節奏的年代,很多東西都加快了節奏。

    閃婚現在已經是一個廣被接受的現象。

    前段時間曹金雲離婚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第一,性格不合

    這也許是離婚夫婦中使用的最多的理由,性格不合真的是很嚴重的問題。

    相同性格的人很容易能夠聊到一塊去,性格不和的人,比如一個內向,一個外向,雖然有人說可以互補,但是這可不是簡單的零點五加一點五等於二。由於性格的迥然不同,在交往中會有很多摩擦,戀愛期間或許因為外形而相互吸引,但是婚後這種外形的吸引退居其次,性格的不合導致了生活的諸多矛盾。

    第二,三觀不合

    性格不合只是一方面,如果對方情商夠高,至少有一個人能夠包容對方,那麼所謂的性格不合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最要命的是三觀不合的兩人走到了一起,婚後會發現不管是對人還是對事的看法都不一樣。因為婚前都是為了能夠在一起而隱忍,但婚後所有的矛盾都爆發出來了,就很可能導致離婚。

    第三,性格不合只是藉口

    這個問題明顯帶有針對性,指桑罵槐,愛藏玄機。很多婚姻都是栽在了對於對方的不忠,尤其是很多公眾人物,為了掩人耳目用性格不合最好不過。

    除了當事人誰知道你們性格合不合呢?

  • 2 # 青皮辣椒240

    現在社會這種現象太正常了,愛的時候愛的死去活來,不愛的時候有一萬個理由,隨著時間的推移,總有一款適合你,總有一個人能適應一個人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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