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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伊蓮758

    未婚男和婚姻不幸的女人在一起會有結果嗎?

    如果未婚男和已經結束了不幸婚姻的女人在一起會有結果。不管結果是好是壞,最後成不成,都是結果。

    如果未婚男和依然在不幸婚姻中的女人攪在一起,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你想啊?婚姻已經不幸的女人,婚姻中一對一,吵啊鬧啊,冷戰啊,或者是完全是男人的責任,不顧家,不停的戰爭,才會令婚姻不幸福。再加上一位婚姻之外的未婚男參與進來,不是亂上加亂,煩上加愁?三個人的情感在一起纏繞,結上疙瘩也有可能。結果也不會好到哪去,如果其中一位,有一個心胸狹窄的,作出點衝動不理智的行為,三敗俱傷。

    現代社會,婚姻不幸,女人是有能力去結束它的。她只要是從不幸中走出來不管是和未婚男在一起,還是和離異大叔在一起,都是她的自由和權利。但尚還在婚姻之中,就與未婚男在一起,起碼是不太合適。婚姻不幸歸不幸,做人最起碼的道德底線該有。

  • 2 # orchidQY

    啊!人不是商品呀!人與人是交往呀!小朋友,婚姻幸福法則三點:對上眼之後,目標協調不?能力搭得夠不?為人給力不!滿足這三點,管你啥菜,結去吧,反之,你就是個精品店的,也沒用

  • 3 # 飄雨桐

    恩,我先要搞清楚一件事:這個女人婚姻不幸,那是離婚了呢?還是還是婚姻狀態?這個,絕對是非常重要的前提。如果,她因為婚姻不幸福所以離了。那,只要你們深愛——在一起,又怎麼不可以?男人和女人都是自由之身,哪怕結婚都可以。

    但如果這個女人還沒有離婚,只是在一段比較糟糕的婚姻裡無法自拔。此時此刻,這個未婚男的出現到底算什麼?身體出軌抑或精神出軌?結婚了的女人與婚外的男人在一起,這個你不說是出軌恐怕沒有誰會相信吧?這樣的話,你們要在一起幾乎不可能。姑且勿論,會不會帶來法律相關的制裁。最起碼,道德譴責是免不了的。人家婚姻不幸福,不代表你可以成為第三者插足對方的婚姻。人家有老公,暫時不可以和你在一起。即便,這對夫妻沒有愛情。再怎樣,也不能與你在一起。否則,結婚幹嗎要去民政局領證?因為,在法律上這兩個人有相應的責任與義務。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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