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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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百合的春天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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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採青2019
中國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透過的婚姻法中第一章、第六條有明確的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西近親定義系血親禁止結婚。法律既無明文規定同姓氏不可以結婚,那同姓氏就不是禁止結婚的條件。不過,有些地方確實思想保守,說同姓結婚不好的說法,這也是基於以前人們地域的限制,人口流動不大,擔心同姓氏會是同一血脈。現在社會經濟發展迅速,人們的地域性增大了,只要你幫他們70年代的人弄清楚雙方上五代人的血脈關係來源,這個擔憂就會被打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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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湖夜雨十年燈zzh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作為七零,八零後,我們的父母怎樣看待戀愛婚姻中的同性氏問題,恐怕也要因人,因家庭而異。
記得我剛調到一個新單位時,有一個同事離婚一年多了,挺好的一個女孩,因孃家和婆家的矛盾離了婚,帶著一個一歲多的孩子。
聽說是女孩的爸和她婆婆都很強勢,矛盾滲透到了她的小家庭,孩子剛滿月,兩人就離婚了。
當時,剛好我弟弟也離婚不久,我就想撮合一下兩人。女孩和她媽媽對我弟弟的條件非常滿意,但他爸不同意。理由是女孩奶奶和我們家同姓。
後來這事就沒有成。
我們這裡也有幾對,同姓戀愛結婚的,人家父母也沒有反對。婚後有幸福的,也有不幸福的,與同姓不同姓無關。
自己的幸福應該掌握在自己手裡,而不應該處處聽從父母。
只要不是三代以內的近親。就是法律允許結婚的。現在是什麼時代?只要真心相愛。姓氏是否相同,根本就不是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