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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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言者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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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弘澤職場
1.當你入職超過30天,你以未籤合同為由辭職時,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和相應經濟補償的的。以下是具體分析和相關法律條文詳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2.入職30天內不籤的話: 你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給你兩倍的工資(例如你入職三個月,第二個月和第三個月的工資就應當是兩倍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未籤合同主動辭職: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只要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不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還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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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條北極熊
具體來看有以情況:
第一是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也就是合同期滿單位不願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依法承擔賠償義務,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難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二,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過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但是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滿一年的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賠償參照第一條
這個應該得分情況吧!如果是公司故意不籤且你在工作期內也沒給公司帶來大的損失,那你離職時是可以適當提出索賠工資的;如果是你故意不籤,在離職前接受過公司一些福利,且你的離職給公司帶來很大損失,那麼即使沒簽合同,企業只要能提供證據依然可以向你提出起訴索賠的,你也無法取得工資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