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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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言吾言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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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世俗仙女
我認為是被傷過了,長痛不如短痛,不想再繼續聯絡,沒有聯絡的必要了,應該互不打擾。
一般分手都會刪掉對方聯絡方式,不想看他的動態,不想知道關於他的事情,分手了就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都被傷了,既然分手了,還是互不打擾為好。
我在一本書上看到過,愛情有時候真的很卑微,一個想要走,一個不想留,這樣的感情已經沒有在一起的必要了,徒增煩惱罷了。在愛情裡,最怕的就是卑微。
我記得在路邊看到過,一對情侶在爭吵,男生把女生推開了,頭也不回的就走了,那個女生該有多心涼,但她還是去追那個男生了,男生依然沒有管她,自己走了。這樣的情況其實並不少見,像那個女生那樣卑微的也不少。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珍惜自己現在擁有的感情,不要以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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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請為我摘星攬月
斷了自己所有的後路吧。只有把自己逼的狠一點,你才會儘快的走出來。人總是要逼一下自己,才知道自己的極限在哪。
1、互不打擾:希望他過的好,但畢竟好不好都與我們沒關係了,所以不想看見,更不想知道,只想放彼此自由,這樣對彼此都是一種解脫,也是一種成全,對於以後各自的生活也就不會產生困擾;
2、做不了朋友,就不做多餘的事,可以節省時間和精力:既然不在一起了,連放在心裡都覺得是一種多餘,更何況如果還有聯絡,那更是沒必要的困擾,不如把精力和時間留給家人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