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憶鎏殤
-
2 # 浮萍149311150
在城中村改造中,房子拆除後的土地將會轉變為國有土地,原居民得到的安置房是不用再交納土地出讓金的,中間的具體操作由開發商和政府解決。
-
3 # 使用者3941960822033
買了安值房原戶祖起黑心,無法繳土地補尚金,這個問題我認為不應該存在這個問題,因為一般的安值房都是政府搞的,那麼土地金就應該屬於政府管的事,怎麼還存在個人繳土地金呢?
-
4 # 商都房談
安置房有風險!安置房有風險!安置房有風險!
由於法律規定安置房不能買賣,所以,打官司能贏的機率也不大。
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明知安置房有反水的風險,還要堅持購買。
拿自己的錢去試探別人的人性,大機率會試出來!
首先你要了解什麼樣的房子屬於安置房。安置房屬於農田或者耕地的土地被徵收後,政府為了安置村民劃撥一塊土地建房,在這裡你要明白建房它不可能就是蓋一棟的房子安置村民,而是建設幾棟,多餘的會拿到市場上出售,所以市面上會出現回遷安置房。
安置房的價格就大幾千塊錢而已,比商品房便宜,屬於福利性質範疇,安置房會涉及三方合同,村委,開發商,還有政府監管,安置房為什麼不可能出現你問的問題,就是多了一個政府監管。
安置房交房後,三五年之間是可以申請個人不動產權證的,只需繳納土地出讓金,辦證後一樣可以上市交易,和商品房沒什麼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