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車保社

    這種情況沒有絕對的規定誰墊付醫療費,生活費這個費用不是很妥,雙方協商,可以墊付醫療費,也可以不墊付,至於生活費個人建議不要墊付,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式。

  • 2 # 國強說法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主責和次責的認定,一般都是主責80%次責20%或主責70%次責30%的比例承擔相關損失支出。你可以根據這個比例墊付醫療費用,如果你沒有什麼損失,對方不但造成人員傷害,而且還造成車輛的損壞,也可以由你全額墊付醫療費用,畢竟救人是最重要的。將來車輛修理你就不需要墊付費用了。當然,最後要根據總的損失支出由事故雙方按比例承擔。

  • 3 # 使用者1329277859909

    完全不需要墊付,也永遠不要墊付。就像你把把人給打了,讓他自己花錢治傷然後讓他找警察就可以了,你就等著給錢就行了,當然這個錢保險公司拿。

  • 4 # 彰哥

    這個問題,只問到你需不需要墊付的話?我們可以肯定的回覆你,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有責必須要墊付醫療費用,傷者方可以先行墊付,保險公司金索賠時再對方要發票,並給對方發票上面的的金額。這個前提要你跟對方能夠協商的清楚才行!

  • 5 # 楊長海35498452

    如果你有足額保險,不用墊付,一起的都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如果你墊付了,過後保險公司不認或其他原因,你損失就更大了。

  • 6 # 玫瑰帶刺5

    這樣子的情況你就要看情況而定論了哦!首先你要看清對方是否通情達理,若不是胡攪蠻纏的那種人,卻實沒有能力支付醫藥費,先不說責任劃分,出於人道來說你應該要先給別人治療好,應該墊付醫療費用,以後不管公了或私了對你的人品和解決結都有幫助,要是對方胡攪蠻纏就另當別論了吧!

  • 7 # 六神說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哪一方先墊付醫療費(交強險的一萬搶救費除外)。

    但是,你現在是主責,也就是說主要過錯在於你。所以,於情作為一個有涵養的人,在別人需要醫療費的時候,應該予以墊付。要墊付的話就墊在醫院裡面,別給三者本人,自己保留好票據。這樣的話,傷者的滿意度多一些,方便後面快速結案,不然拖十幾二十天甚至更久也不是很好。

    生活費就不太贊成墊付,因為很難扯得請。

    如果傷者咄咄逼人,有打人,訛人之意。那麼可直接交給交警和保險公司處理。可以不必理會,對方愛咋地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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