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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詩家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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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萬光年的幸福
這個問題很有趣。所有結婚早的人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偷吃禁果早了,不得不結婚。但是結婚晚的人原因可就太多了,五花八門,各種各樣都有。什麼樣的原因都可能導致晚婚。比如,人家嫌他太愛喝酒啦。或者是他的女朋友突然被人搶走啦。又或者是他看上人家,人家看不上他。又或者人家看上他,他又看不上人家。又或者兩個人都喜歡,但是他老婆的父母反對。或者李白的父母反對。哎呀,反正結婚很難,但是不結婚的人可就太容易造成了。現在房價那麼高,要結婚比古代可是要難百倍上啦。
文獻記載,李白有過四次婚姻,兩個兒子一個女兒。
1.李白第一次正式婚姻時27歲,經過一個姓孟的官員搭橋牽線,認識了安陸(在今湖北省)的許氏。許氏出身高門望族,其祖父許圉師曾經做過左丞相。許圉師的父親許紹更是了得,跟唐高祖李淵同過窗,後來被封為安陸郡公。李白跟這位許氏夫人大約生活了十年,生有一女一兒。女兒名平陽,兒子小名明月奴,後改名為伯禽。李白後來帶著兒女,移居東魯(今山東濟寧),詩文之中再也沒有出現許氏身影。有人以為許氏病故,有人以為婚變,沒有定論。
2.我們會發現唐代有不少人,都是27歲結婚。為什麼呢?原因就是唐代法律規定,27歲不結婚,是犯法的,要受到法律制裁。唐太宗在貞觀初年(627年)釋出了《令有司勸庶人婚姻及時詔》,其中規定:“其庶人男女之無家室者,並仰州縣官人,以禮聘娶,皆任同類相求,不得抑取,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喪達制以後,孀居服紀已除,並須申以媒媾,命其好合。”這就是把結婚年齡明確在法律上,而且這個規定要比以前的年齡規定要小得多。後來,統治者又以婚姻的是否及時、鰥寡數量的多少、戶口的增減作為考核官吏的標準之一。所以,在這種早婚早育政策的影響下,唐代社會出現了男子未冠而婚、女子未笄而嫁的普遍現象。武則天年僅十四即入宮為妃,就是典型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