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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甜軒寶貝兒

    感謝邀請,明星代言廣告後刪博是正常的。明星代言,廣告公司,產品方,是對的關係,產品方出資尋找廣告方,然後兩方協議小明星代言,三方是有共同協議得。三方達成一致,廣告方退出方案拍攝,然後投放廣告。產品的產品銷售業績提升,如果一方因為某種事取消協議那麼三方終止協議,明星也就自然沒有義務給他代言,刪博是正常的。

  • 2 # 阿甘乾貨集

    形象就是用來變現的。打廣告變現,也是他們自己的一個選擇吧。

    但是微博和做產品代言不同,微博有一個時間線,今天發生的事情,明天就忘記掉。這樣錢是踏踏實實收到了,但是明天這些事大家也許也忘記掉了。所以說,基本上不用考慮對形象的影響。從另外一方面,經常和粉絲溝通著該買什麼,不該買什麼,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還是聚集人氣呢。

    大廣告主在選擇代言人之前,會透過經濟公司和自己收集資料,看明星身上還揹著多少個代言、過去曾經代言過什麼產品、這些產品和自己的產品有沒有關係,會不會混淆,會不會影響。如果從代言的角度來說,揹著太多代言的明星,會受到一些廣告主的排斥,也會受到一些更低質量(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的廣告代理公司的推崇。想要接到更好的代言合同,就要注意自己的形象、生活,包括在微博等社交平臺上的行為。

    微博這樣的社交平臺,已經不是代言人、經濟公司的規則。有時候明星推薦推薦朋友的產品,才不用管這麼多,只是一時開心而已。

    所以賺到了錢,還不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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