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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神醫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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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師洋
如果是醫院的正規體檢報告,通常會將異常專案羅列出來,由本人閱讀後自行進一步診治,不仔細看,要自己承擔責任,如果是自己在門診抽血化驗,同樣需要將化驗單交給醫生確認,如果只是查了沒有管結果,自己承擔責任,最後如果體檢醫院不給報告,如果交給醫生確認時馬虎大意,的確是有醫院或者醫生的責任。
如果是醫院的正規體檢報告,通常會將異常專案羅列出來,由本人閱讀後自行進一步診治,不仔細看,要自己承擔責任,如果是自己在門診抽血化驗,同樣需要將化驗單交給醫生確認,如果只是查了沒有管結果,自己承擔責任,最後如果體檢醫院不給報告,如果交給醫生確認時馬虎大意,的確是有醫院或者醫生的責任。
肝炎有很多種,我想題主問的應該是病毒性肝炎。
老實講,感染肝炎病毒而不自知,最後發展為肝癌,即使醫院有責任,也是患者個人的責任更大。
首先,“告知”該如何界定?是否進行了告知,不能以口頭為標準,而是要以醫療文書為標準。也就是說,拿到當年的病歷,看有沒有做相關檢查提示肝炎,以及醫生有沒有下肝炎診斷。如果明確有肝炎而醫生沒有下診斷,那醫生確實有責任,如果醫生白紙黑字寫了肝炎診斷,只是沒有口頭說清楚,或者說了患者沒有聽清楚,那醫生沒有責任。
其次,從肝炎發展到肝癌,最少也要數年時間。數年前感染了肝炎,退一萬步說,最初檢查醫院漏診了,沒有下肝炎診斷,難道之後的幾年間就再也沒有檢查過?肝炎到肝癌中間很有可能有肝硬化的過程,患者幾年都沒有做過腹部B超?炎症期肝功能下降可能會有症狀,患者完全沒有在意?
這就好像說,十年前做車輛保養髮現剎車片磨損沒有處理,十年後剎車失靈出了事故,是十年前做保養的師傅責任大,還是車主責任大?
突然查出肝炎、肝癌,患者和家屬感到震驚、憤怒,想要找到問題的源頭,這些心情可以理解,但首先要做的是關注眼下,積極治療。
想要追究責任,可以把這些年患者的體檢和醫院檢查報告全部拿出來,看看有沒有感染肝炎病毒的檢查和診斷,如果做了檢查結果陽性但醫生果真沒有下診斷,那確實是可以要求醫院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