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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七天侃侃

    孩子在學校因為意外受傷了,或是物品受到損壞。家長不依不饒的去追究學校的責任。這樣做對孩子好嗎?

    如果學校顧慮學生在校受傷會被糾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儘量減少學生的活動時間,降低活動強度。這樣對於正在長身體,活潑好動的孩子來說,肯定是無益的。只要你的孩子不離開這個學校,他也得承受這樣的狀態。難道,你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只能坐在班級裡,不能跑、不能跳、不能和同學們一起遊戲。

    既然是意外,就是指意料之外、料想不到的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我們只能儘量避免,而做不到完全杜絕。孩子只要參與運動,就可能產生意外,磕磕碰碰都是正常的,衣物球鞋也都是消耗品。如果連這都承受不了,最好還是把孩子帶回家“嬌養”起來,但即便是這樣,實際上也不能完全杜絕意外的發生。

    現在,學生在校通常都上有“意外保險”,由保險承擔相關的治療、賠償責任。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家長仍然要與學校糾纏不清,是沒有道理的。

    為了孩子的成長,也應該讓學校沒有顧慮的為孩子組織各種活動。

  • 2 # 鞠老師

    這個問題肯定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話題,作為老師也很無奈,不過還是談談我的看法吧。

    一、學生在體育課上受傷學校有無責任

    如果老師正常上課,課上強調了注意安全事項,學校沒有主要責任。

    如果老師上課有遲到、早退、課堂管理鬆散,沒有強調課中安全要求,那麼就可能承擔責任。

    總之,如果我是孩子的家長,肯定不會找學校,也不會找老師,只需要找任課老師瞭解受傷的原因是什麼,只要不是別人故意為之,我肯定會告訴孩子運動受傷是正常的事情,不會追求什麼責任,否則誰還敢教你。

    二、我們小時候的課堂是什麼樣的

    小時候在學校玩的專案太多了,男孩子的籃球,足球,乒乓球,鬥雞、跳繩等各種遊戲,受傷是家常便飯,流點血也是經常發生的事情。

    比如那個不小心把別人鼻子碰了一下就直接噴鼻血的事也發生過多次。

    但是,不但沒有家長到學校來鬧,也沒有家長來找老師麻煩,大家都能理解,這是孩子之間正常的身體觸碰,沒有誰是故意的,運動哪有不受傷的?

    曾幾何時,老師不敢管,不敢教,不敢打,不敢罵,不敢懲罰,不敢教育……真有點讓人心寒,這是有些人口中的維權意識,其實就是他們牟利的工具而已。

  • 3 # 悠悠媽的快樂生活

    看到這樣的問題,我覺得內心是冰涼的,現在的人,在出問題後,總是想著找責任,最終的結果無非就是找人賠錢,承擔損失。人性,就變得如此了嗎?

    在學校踢球,鞋子壞了,才會導致受傷的問題,那不該找鞋子的責任嗎?為什麼是學校?因為學校讓孩子讓體育課?因為讓孩子在學校踢球?那以後的體育課,就改成想像吧,老師把運動變成想像,讓孩子自己想像,然後自己找地方去踢吧

    學校有沒有責任?如果你非要追責,那是監管的責任,那就是不應該讓學生踢球。孩子上體育課前,都應該自己檢查自己的穿著是否合理,是否有風險。有人說老師要查檢孩子的裝備,不覺得有點可笑嗎?孩子的鞋子不是學校提供的,而是從家裡穿來的。

    如果是從學校提供的,那學校有責任。都是從自己家裡穿來的,誰來管?

    現在人無論是怎麼追責,最終都逃不過一個“錢”字。

    以後學校操場要貼上一條:請自行檢查自己的裝備是否安全完好,如在運動中受傷,請賠償學校操場的名譽費。

  • 4 # 廣場舞花樣跳繩小課堂

    這個問題,我個人的觀點是:學校可以有責任,也可以沒有責任。有些事情是說不清楚的。

    分析一:學校是一個在保證學生人身安全並且接受知識的是個場所,安全其實佔的位置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體育課上孩子出現安全問題,不是簡單的誰的責任的事兒,就這件事情來說:

    首先,要考慮體育教師這節課的操作流程是否合理,是否檢查學生的穿著,並且瞭解學生的鞋是否在踢足球之前就已經損壞,而沒有制止學生參加運動,導致學生受傷。

    其次,一般情況下,體育老師在上課之前,會檢查學生的穿著是否得當,有沒有身體不舒服的情況。有些孩子能否參加劇烈運動。在運動之前是否充分的進行準備活動和熱身等。

    第三,在學生受傷之後,是否及時發現並且送到學校的醫務室進行處理等。

    如果,以上這些體育老師在上課時全部做到了,並且課上也對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那麼這個事情的發生屬於意外情況,但是,當堂課的體育教師也是有責任的,學校也是有責任的。因為,學生在學校中發生的任何事情,強調(在學校中)學校是由監護責任的。

    分析二:如果這件事情放在不同的家長身上,會有不同的效果。

    例如1:有些家長,孩子在學校發生一些受傷或者被欺負的事件時,首先想到的不是孩子的受傷程度是怎麼樣的,他們考慮的是,這件事情誰來負責,誰來賠償。甚至,有的時候對校方不依不饒。

    例如2:孩子的正常體育運動或者是在學校玩耍受傷,有些家長還是很通情達理的,正常的磕磕碰碰,家長還是很理解學校和教師的。

    綜上,問題中提到的問題,學校會佔有一定的責任。但不是全責,體育教師也不是全責。如果在道德層面上的話。一般發生這樣的事情,家長是不會找學校的麻煩的。除非極個別的家長。

  • 5 # 紅海金龍

    學校有責任、生你的有責任、你爺爺奶奶有責任、你祖宗有責任、賣鞋的有責任、買些的有責任、生產鞋的有責任、穿鞋的有責任、修路的有責任、質檢部門有責任、市長有責任、所有領導有責任、全國都有責任。

  • 6 # shoy瀚

    如果要強加給學校、給上課體育老師責任的話也行,學校可以擔責!體育老師也可擔責!你不僅要向學校討公道,還應該向每天走路來回路道,負責路道管理的路政部門追責,因馬路質次造成孩子鞋子磨損太快而壞了!還應向鞋子生產廠商討個說法!

    學校和體育老師先追責你這個家長不負責任,有明顯過失沒有履行好每天檢查徹底吃喝拉撒睡穿行義務,讓孩子穿一雙質次的運動鞋來上體育課!

  • 7 # 天馬行空的瀟灑哥

    我認為人首先是以個體存在為主,作為個體應該對所進行的活動有預判,自身的安全意識跟不到位的話以後還怎麼工作和學習?在學校出事家長可以耍無賴告這個告那個,出到社會呢?在大街上你踢到電線杆子,馬路牙子你又告誰去?反正我認為只要是學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正常安排的課程,出問題的話首先就得是學生本人。別鞋子爛了也來訛學校!

  • 8 # 嘎嘎勾勾搭搭

    是在學校發生的事故,學校必須有責任,訛他,訛死學校,可讓你逮住機會了,發家致富,生財有道,這麼大的事還不要個1000萬,別後遺症,以後孩子結婚生孩子別遺傳成柺子,訛,往死裡訛,多生幾個孩子,到學校天天負傷,天天訛人,你發財了,哈哈

  • 9 # 完畢業

    按照題主的邏輯,這個就說來話長了啦!首先,這個學校是誰修建的,修建者有責任;誰批准招生的,誰就有責任;還有就是,誰當時批准你結婚的,你不結婚,就不會生孩子,就不會出現這事,所以,批准你結婚的機構也有責任啦!哎,說來話太長了,一時半會說不完!

  • 10 # 木子心山

    沒有,為什麼總要找學校,老師的責任呢?你為什麼不去找生產廠家,買鞋人的責任!學校將安全講了,不可能把每個學生放入真空中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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