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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港與恆大的天王山之戰,VAR再度搶鏡,90分鐘內,主裁先後4次觀看VAR,吹掉了兩隊總共4粒進球。不過事後來看,判罰都準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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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漢唐76182784

    裁判執法絕大部分很好,但不十全十美。若問異議,對保利尼奧手球判罰,就本人對足球規則理解,是受VAR控制干擾。

    當時邊裁未舉旗,裁判也判了進球有效,但VAR後臺電話通知裁判,看錄影回放,匈牙利裁判出於尊重後臺VAR,看了回放,又把此進球判無效,前後判罰不一致,判此進球無效十分免強,違反規則。

    過程回顧:保利尼奧在傳瞬間並不越位,往球門方向搶第二落點時,球落到上港球員背上,再彈到保利尼奧近肩,上臂+右胸部處,落地,被保利尼奧順勢射入球門。此球純屬錯判,有3點道理,可否定手球。

    1,球落下時先碰到上港球員頭背部,然後,彈到保利尼奧肩下上手臂近肩處,上肢與右胸部同時觸球。

    2,保利尼奧並未主動以手臂迎球,是上港球員觸球后,球順慣性彈到肩下手臂的。

    3,保利尼奧手並未張開,不存在張開手臂獲益。手臂是緊貼身體的,而且觸球瞬間是臂+右胸部,不是單碰上肢。更關鍵一點,保利尼奧並未利用手臂部動作,改變來球方向。是上肢貼身+右胸一起被動觸球,絕對沒有透過手臂動作獲益。

    因此,邊裁和裁判都判了這球進球有效。被VAR操縱干預後,這個進球才被判手球,進球無效。十分不合理,有違規則,完全錯判。這完全是受VAR後臺操縱,干擾造成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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