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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妝吖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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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都沈律s
我們可以先來了解下限消令的概念。限制高消費是一種間接執行的措施。間接執行措施就是透過限制被執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等讓其感到痛苦,達到主動履行的目的。
被限制高消費的前提是有判決等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沒有履行完畢,因此法院才會出具限制消費令來迫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具體到王思聰這個案子,我們可以看到限消令是上海嘉定區法院出的,後面會附上原文。
緣由其實比較簡單,王思聰的熊貓TV之前從另一個平臺挖了一個主播過來,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由熊貓TV這邊承擔,後來熊貓TV倒閉,並沒有支付這筆費用。該主播被對方平臺起訴後,自己償還了違約金,現在依照合同起訴王思聰的熊貓互娛公司而已。
而王思聰只是作為熊貓互娛的主要負責人被限制消費,至於為什麼他不直接還了,熊貓互娛的案子並不只這一個,如果開了這個口,後續怎麼收場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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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尚標5257
王思聰被限制消費,其主要原因還是當年的熊貓TV倒閉所引發的投資糾紛所致,而王思聰作為熊貓TV當時的一把手,他也在這件事裡受到了牽連而進入了限制名單。
我們要明白,作為投資人,沒有人是可以說他會百分之一百會成功的,這個標準對於王思聰也是一樣,在當時他創立熊貓TV之後,他的熊貓TV公司就在很短的時間裡引入了不少的投資商,而投資商的加入過多導致了熊貓TV這個企業執行的太過艱難,最終熊貓也難逃破產這一尷尬局面。
作為股份制的公司來說,熊貓破產所揹負的債務肯定不會只由一個人去承擔,王校長也只應該去承擔其中一部分責任,王思聰也只是因為他曾是這家公司的主要執行人而受到了最大的限制。
我們不難想象,面對剛剛出來創業的兒子,王健林都能一口氣拿出5億來支援兒子創業,就算兒子的公司倒閉了,難道王健林還還不上他兒子的這1.5億的負債嗎?這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所以說王思聰不還錢,他也只是因為債務問題的劃分沒有明確才沒還錢,如果被限制消費就急匆匆的還了這1.5億,那王思聰不就是一個冤大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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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爹沒那麼厲害了,他得罪人也多了,所以他就被限制了,明白吧,其次也是他辦的也太不是人事了…那麼多女神…對吧,大家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