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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陳員村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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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南京安個家
我們在世面上通常看到的房租產權都有70年、65年、50年、40年、20年的,簡單總結一下這幾種產權的性質有什麼不一樣
70年產權的房屋性質一般都是住宅,所謂的住宅就是我們平時住的房子,它可以落戶口,自帶公辦學區,民用水電,貸款最高年限30年,一般戶型都比較好
65年產權的房屋性質一般也都是住宅,65年和70年所不一樣的就是一般以小戶型為主,住戶比較密集,很多就是一層十幾二十戶只有三四部電梯
50年產權的房屋性質一般都是科研用地,科研用地這種房子買了只能作為辦公,可以註冊公司,同時這樣的房子一般首付要付到50%,貸款年限只有10年,商用水電
40年產權的房屋性質一般都是公寓,商鋪,門面房,寫字樓,這幾類房屋都是不可以落戶口,不可以用來給小孩上學,貸款年限最多10年,商用水電,唯獨公寓是可以辦公可以自住的,其它都不可以用來自己住
20年產權的房屋性質一般都是使用權,還有就是部分加油站也是20年產權的
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在中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根據這一條例,購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許可權必須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權的基礎上。而房屋開發商從土地管理部門獲得土地批租權後,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流通。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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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可祖傳看房
咱們平常生活中,老是說自己的房子產權70年,那麼70年是什麼意思,是不是70年以後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那不就等於自己花那麼多錢就等於租了一個長期額房子而已嗎?等等的一些疑問,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平常所說的產權70年是什麼意思,等到房子產權到期以後應該怎麼辦等。
其實我們通常所說的商品房的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子的所有年限產權,而是我們房子所在的國有土地使用年限,這一點我們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土地的使用性質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來,我們只要繳納了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年限。
咱們平常生活中,老是說自己的房子產權70年,那麼70年是什麼意思,是不是70年以後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那不就等於自己花那麼多錢就等於租了一個長期額房子而已嗎?等等的一些疑問,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平常所說的產權70年是什麼意思,等到房子產權到期以後應該怎麼辦等。
其實我們通常所說的商品房的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子的所有年限產權,而是我們房子所在的國有土地使用年限,這一點我們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土地的使用性質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來,我們只要繳納了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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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Ustinina498
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在中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根據這一條例,購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許可權必須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權的基礎上。而房屋開發商從土地管理部門獲得土地批租權後,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流通。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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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葉草的小小幸福
70年指的是國有土地使用年限。在中國住宅使用年限是70年,商業地產使用年限是40年,比如寫字樓,公寓,底商這些是40年產權。普通居民住宅,別墅等都是70年產權。
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給國家交了土地轉讓金後開始算。使用年限到期後可自動續期。你買的土地上的房子永遠都是你的私產,若國家要用這塊地,就需要拆你的房子,是會給你補償的。所以年限的問題可以放心,年限到期了可以自動續,房子永遠是你的個人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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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山築籬
首先,沒有70年產權的房屋這一說。房子一天沒有滅失,那麼它就是一個獨立的物權存在的。其次,在中國70年產權一般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根據中國《憲法》與《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中國土地所有權有兩類:國家所有與集體所有。城市土地一般屬於國有,為建設利用需要由國土部門通過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讓渡一定期限的使用權。國有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期限一般為70年。期滿自動續期,但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待《民法典》通過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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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愛小法免費法律援助
70年產權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的使用年限根zhidao據土地的性質來看的,如果土地年限到期了會有部門來評估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否能繼續使用,如果能繼續使用的話就只需要繳納些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如果不能用的話會給產權人些補償,然後收回土地。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中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版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權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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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劇説
定義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編輯本段由來在中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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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帶孩走進鄉村
七十年產權是指從開發商拿地開始,之後的七十年。購買商品房時要注意看看開發商拿地時間,這個時間和拿到房子時去開房產證的時間不一樣。我朋友買過一個房子,拿到房子時已經距離開發商拿地過去二十年。希望這個答案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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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希1望1之1光
通俗的說:土地是國有的,不能買賣,你買了房子,70年是你的使用年限,但是70年之後國家也不會收回的,如果70年後當地政府或者有關單位要徵用您所在地方的土地,一樣也會按照拆遷補償辦法來給與補償的。
回覆列表
有調查指出,超過70%的購房者不清楚"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之間的不同概念,也沒有意識到絕大部分能夠入住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產權期限縮水"情況,在不明不白中成為"冤大頭"。購房者不理解概念從而乾脆對其置之不理是造成"隱性縮水"問題得不到重視的重要原因。
還有購房者因為產權算了一筆賬:"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按房產證上的日期推算,買的房子一般只有65年使用期,整整少了5年!而買房時付的總房價卻從未因此打折,少5年不就等於多付錢了嗎?"
遺憾的是,這種簡單的估算方式沒有得到房屋產權管理登記部門、房地產開發商、法律和經濟學界人士的贊同。
續約產權
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首先要了解中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住宅樓設計壽命一般為50年)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設計壽命一般為50年),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專案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1]
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2]
由來: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家保護私有財產產權的法律法規日益明晰,70年後的產權問題有望逐步破解。就法律政策框架之內,專家提出了三大設想:
-- 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這一做法的最大障礙是:屆時小區業主們作為分散的個體,很可能無法在怎樣和繳納多少土地出讓金方面達成共識。正如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之間的矛盾頻頻暴露一樣,屆時,國家、小區業主集體和業主個人之間如何謀求利益的最大平衡點,成為這一做法能否實施的關鍵。同時,這筆土地使用金具體數額多少,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繳納,法律是否允許強行拆遷該業主的房屋,都是個未知數。
--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由於國家的土地所有權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期滿以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而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這裡就存在著國家土地所有權與個人房屋所有權之間的矛盾。具體的解決可以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收回,房隨地走,個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但這一設想不得不面對的尷尬問題是:房屋拆遷諸多矛盾又浮出水面、《物權法》確定保護公民合法私有財產,城市的發展也肯定不能繼續採取簡單的"國家補償--個人拆遷"的形式。因而必須找到國家和業主"共贏"的方式。
--政策持續調整,法規適時完善。眾多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國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條例實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問題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和現實個案還比較鮮見。無論是購房者還是整個房地產業,都沒有意識到產權期限潛在的危機。左右房地產價格的主導因素還是以市場為主,不過,國家政策的持續調整和法規適時完善,將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對房屋產權及其價值的理解,購房者也將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