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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醉太平II

    這樣提出問題的人一定是三聚氰胺奶粉吃多了~從根本上消除物業糾紛和管理亂象!?

    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系統,或者一套方法是十全十美的。

    由於生物的多樣性,社會上人群集聚的地方,人的數量多了,不可避免會出現害群之馬,連刑事案件都不能避免,更不用說什麼消除物業糾紛和管理亂象。

    糾紛和亂象,絕對消除不了,比如說千把人的大小區,難免會有幾個業主,以各種藉口不交物業費,這種糾紛你怎麼消除?只能說依法依規,得到正確的解決。

    至於解決的方法,早就有了,就是實行物業管理方法。

    題主不知道,不等於沒有。

    什麼叫做物業管理,國家的法律法規是這麼定義的:

    “住宅物業管理(以下簡稱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區內的業主透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透過其他形式,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方針是,政府監管,業主自治和專業化管理相結合。

    就是依據各項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在街道辦的直接領導下籌備召開業主大會選舉出代表業主利益的業委會,不合格者再依法罷免。

    由業委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選聘和解聘物業公司。

    沒有業委會的地方,有居委會代行業委會職權。

    在全國先走一步的上海2018深圳2019物業條例修正案中,明確提出:

    居民區的黨委,是各小區物業公司、業委會和業主事務的領導核心。推薦社群機構成員兼任業委會主任。

    作為國家公民,就要服從國家的法律法規。

    至於不交物業費?就不要做那個白日夢了。

    想不交物業費?

    現在城裡很多農民房和老公房,目前很多還沒有物業管理,搬去那裡好了。

  • 2 # 天人合一道家

    這樣的十全十美的方案很難。現在是法制社會,第一物業公司有住建局、街道、工商等部門主管,小區不是物業撒野的地方,物業公司有管理標準也有監督機制,除了主管部門和監督機制外還有市長熱線、省長熱線等投訴機制,物業公司想亂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非政府相關部門不作為,作為物業小區是社群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是相當重視。

    如果物業公司不作為,業委會就要承擔起自己的義務,根據法律法規改選物業公司,建議選聘信譽良好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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