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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骨子裡的傲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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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緣而遇75
這是什麼彎彎繞的狗屁文字,什麼前女友,前妻的,是不是還該有個後女友後妻,前父繼父,前媽後媽。以後不要發如此糟糕的文字擾亂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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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粥
但是具體事情事情具體分析。前妻李某跑到前女友餘某店裡爭吵,並用則正在燒水的茶壺將餘某燙傷。前女友餘某這時候拿刀將前妻李某砍傷。在這個事件中,李某肯定是有責任的。簡單說,先來爭吵,並先動手。但是餘某動刀了,而且把李某砍傷,動刀的性質就不一樣了。如果餘某隻是衝上來互毆,可能雙方比例李某自己還承擔的高一點。
前妻自己承擔30%我認為是妥當的。還有為什麼是30%不是35%?法官有自由裁量權,可以根據案情自己來判斷承擔比例。所以不要計較具體比例,可能每個法官的比例都不一樣的。但這個是合法的。
我們可以看看法院的判決學習下。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案因原告李某到被告開設的茶室理論時方法不當而引起,且雙方在此過程中不能正確處理事端,致使矛盾升級。原告李某先動手用茶室內正在使用的茶壺將被告餘某燙傷,後被告用刀砍傷李某及前來參與爭吵的王某。在此過程中,雙方均不同程度受傷。在此次糾紛中,被告餘某存在重大過錯,故法院確定其對原告產生的損失應承擔70%的責任,原告李某在該案中也有一定過錯,法院確定其對自身的損失承擔30%的責任。對於原告主張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法院根據原告提交的相關證據,認定李某在該次糾紛中受到的損失合計7293元。最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所產生的損失的70%,計510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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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君154177930
前妻和前女友愛的都是王某一個人,前妻和前女友應該是平等競爭。至於王某接受誰,這是王某的選擇,應該由王某主動說出,和做出果斷的訣擇。前妻沒理由要求前女友退出讓位於她,所以,她二人的鬥毆傷害前妻是有責任的。前女友砍傷前妻,法律判前妻負擔一定數額的醫療費是正確的。
綜觀全過程,王某這人是該事件中的一個丑角。既然自已與前妻兩人之間有感情、有絲連,就不該去和別的女人去糾纏。就該果斷作出選擇,不該腳踩兩隻船。正是王某的猶柔寡斷,才導致兩個女人之間發生不該發生的人身傷害事件。
11月20日報道,昆明男子王某離婚後和前妻李某繼續同居,期間又找了一名新女朋友餘某。得知前夫的“感情天平”傾向自己,李某跑去找餘某理論,讓其退出,而前去勸架的王某也幫著前妻說話。餘某怒火中燒,拿刀將李某砍傷。出院後,李某將餘某告上法庭,索要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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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 你們兩個拿人家衡量你們的婚姻。。哪人家的感情鬧著玩。這是碰見一個脾氣好的 。要是碰見那種不死不休的。。估計那會就沒有百分比了。。。感情這東西最好別拿來玩。。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