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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拉德527

    因為如果不發,以後他們不同框了,不秀恩愛了。甚至是跟別的異性在一起了,那狗仔啊,報紙啊,記者啊,粉絲啊,就開始口誅筆伐了。說什麼劈腿,渣男渣女之類的。你看看陳赫是不是就是這樣,就是離婚沒發微博唄,你看給你們罵的。所以人家一開始就說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堵你們的嘴呢。

  • 2 # 三角看世界

    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被關注度較高,在沒有微博之前,象這些公眾人物凡有什麼重大申明之前,都是登報申明的。而現在有個人微博了,有什麼事情發表下也比較方便,通俗點講就是:“公而告之”。其實他們這樣做也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

  • 3 # 塵垚4

    因為他們是明星!

    不廣而告之好象缺了點什麼,所以就把民俗中最鄙視的事當最榮耀的事告訴大家了!

    他們是多麼的與眾不同,多麼的隨心所欲!

  • 4 # 佛系說娛樂

    第一,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很難向公眾隱藏自己的感情生活,特別是當TA們的另一半是圈內人士的時候,被“曝光”很難避免。

    第二,人紅是非多,眾人關注TA的感情生活,也恰恰說明了這個人紅,人氣高。而且如果感情生活被媒體添油加醋地爆出來,造成的負面影響可能會很大。很多明星更願意自己說出來,給大家一個交代,也就不會有人刻意抹黑了。

    第三,明星也需要話題來保持自己的熱度,或許有時候感情也可以成為他們的話題。就像范冰冰因為“逃稅門”幾乎消失於公眾視野後,又因為這次和李晨的分手重新上了熱搜。所以很難說這次分手對范冰冰來說是有利還是有弊。

  • 5 # 聽老闆娘說

    首先明星是公眾人物,生活在鎂光燈下,很多人的偶像,分手或者離婚沒有發微博讓大眾知道,進行下一段感情被拍就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事後補救效果也是因人而異。

    其次,看過很多明星採訪,說是想保護自己的隱私,不願意告訴大家甚至覺得沒有理由告訴,我覺得可能明星本人也會覺得委屈,但是作為公眾人物,選擇這一行業之前就應該明白自己的私生活是被大眾或是粉絲感興趣的,這是必須要付出的代價。

    最後我認為,明星也是普通人,分手或是離婚都是人之常情,大家把感情觀寄託在明星身上是非常弱智的表現,什麼看到誰誰離婚或者分手就不相信愛情了,更是要不得。演員或是歌手只是一種職業,不是貼在牆上的榜樣,熒幕下他們是什麼樣的人誰也不知道。至少目前看來,部分明星的私生活是相當混亂的。所以我們只需要追劇聽歌,遠離明星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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