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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天蝸牛

    合夥開公司,為防今後出現股東糾紛,最好還是簽署股東合作協議,明確相關內容。

    1、審慎選擇合夥人

    無論是成立合夥企業還是成立有限公司,主要的還是“人合”,選擇合夥人的首要標準不是他經濟實力,而是其“人品”。

    除了人品以外,還需要考慮的合夥人之間的性格,以及未來彼此間能否透過磨合達到互相協助。

    2、避免極端的股權架構

    平均主義不可取,絕對的一家獨大也不太好。

    平均主義的股權結構是最差的股權結構,不僅難以形成有效的股東決策,而且對公司經營也非常不利。

    絕對的一家獨大,比如大股東持股90%以上,其他股東加起來只有10%,這也利於調動其他股東的積極性。

    3、角色分工要明確

    股東中哪些是出資+出力,哪些是隻出資不出力。

    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股東在公司管理層中具體是如何分工的?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股東又如何監督公司的運作?

    這些都需要提前約定。

    4、必須形成紙面的協議

    必須形成紙面的協議,由全體股東簽字。

    5、有效的執行

    在公司的實際經營管理中,必須要嚴格執行股東合作協議,照章執行,按程式辦事,形成必要的檔案,以作為應對未來產生的糾紛的積極證據。

  • 2 # 周方律師

    合作協議,首先要明確合作的主體,也就是一起開什麼公司。每個股東的出資是什麼,分別佔多少股權,如何退出等等很多個方面。建議委託律師進行起草。

  • 3 # 美味的乾鍋包菜

    股東協議是除公司章程外約定股權權利義務的最重要的檔案,是對公司章程的補充,同時也可能因為和章程衝突引發適用問題。框架根據模板確定,具體內部條款根據實情情況起草,可能一句話一個字都會對將來主張權利履行義務產生影響。總之務必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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