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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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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德山律師
不是,但也可能是,這要看具體情況。
一、夫妻婚後,一方父好明確表示將房子贈予給自已孩子,並登記在自已孩子名下的,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如果一方父母在未妻婚後贈予給孩子的房子約定是贈予給夫妻共有的,或者沒有約定但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要要回來相當麻煩,除非一方放棄或有證據證明不是意思真實表示,否則幾乎不可能。
三、如果夫妻雙方父母贈予給夫妻房產,並且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則視為夫妻按份共有財產。如果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一但分割也很麻煩。
故此,在婚後贈予財產問題上,一定要慎重對待,將法律關係和法律後果理清楚,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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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冠蘭說情感
婚後父母的贈予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父母如有財產贈予子女,如果公證指明只留給自己的子或女,那這個贈予財產只歸子或女一方所有。
如果沒有指定只給自己的子女,那麼這個贈予屬於兒子媳婦或者女兒女婿的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現在有很多老年人為了不讓自己的財產,百年後被媳婦,女婿分割,早早開始進行遺囑公證,指明自己的財產只留給自己的兒子或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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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64728147109
我認為不應該屬於共同財產,婚後的共同財產只能是夫妻共同勞動所得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父母贈送的是屬於夫或者妻的個人財產而已。
婚後,一方父母把其所有房產贈與其子女一方並將房產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該房產屬於其子女一方個人所有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一方父母把自己所有的房產書面約定贈與其子女夫妻雙方,雖然房產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該房產不屬於其子女個人所有財產,屬於其子女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