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人生苦旅80後
-
2 # 菩提娑婆訶
學校應該有一定的責任,主要是監管、教育方面。但是根本問題是,有法律規定未滿十四歲的殺人都不用負責任。你讓學校又怎麼管呢?好笑的是把殺人犯放了,還說是讓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如果一個家庭能嚴加管教就不會培養出一個殺人犯了。
實事求是的講,首先是法制環境,一個縱容孩子犯罪的法制環境,從根本上就沒法要求別人。
法制是對最壞的人的最後的懲戒措施,對好人根本就不需要管他。現在連最後的懲戒都沒有了。
有這樣的法律,孩子殺人放火都沒事,相反誰收留這孩子誰倒黴,法律還要制裁誰嗎?
越說越氣,不說了
-
3 # 盛開的玫瑰
對這個案例來說;學校是有一定的責任,自從89年以後,老師漸漸淡化學生的思想教育和社會歷史教育,直到後來全部淡化,也是社會帶來的一部分原因,再加上腐敗的層次影響,這些都是學校校長和老師對社會的吸收帶來的後果,所以學校校長和老師是必須承擔的一部分責任,因校長和老師是學生的堅強後質量,在教育方面是不應該改便的,任何時候對學生的教育都要堅持真理。
-
4 # 豐哥風語
這個責任太大恐怕負責不起。
校園霸凌,學校能起的作用非常少。因為參與的都是未成年人,都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除了批評教育,沒有別的辦法。但是批評教育有能頂個屁用。
-
5 # 太陽傳奇655
學校本來就是教育與被教育者的摸擦之地,一但出發問題,屬於份內之事,只有加強管理和調合的作用,不應承擔份外責任!
-
6 # 逍遙勇士001
一個被學校的蚊子咬一口,學校就得拿出醫療費去賠償的社會,還有什麼不是學校的責任?學校能提供免責的證明出來嗎,如果不能,學校就有責任!
君不見,學校責任天上來,比天還高!
君不見,奔流到海不復回,滔滔不絕!!!
具體問題具體對待:以下幾件事學校做到了就不需要承擔責任。1,平時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告誡孩子不能打架,尤其是欺凌。2,發現打架事件後學校及時出面阻止或者干預。
如果學校管理混亂,從不進行這方面的教育,或者發現事件後裝作看不見,不組織,不干預,那麼學校當然就有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