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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蛋花說

    我覺得要看什麼事情。

    一般小事明星團隊、經紀人的回覆還是比較可信的。比如最近被瘋狂傳結婚的胡歌,已經傳了好幾天,甚至女方小號都被扒出來,用的“hy”這樣的字母來代替名字,讓人一眼就會聯想到胡歌。

    最後被打臉,經紀人證實胡歌還是單身!劃重點!單身!姐妹們,這說明我們都還有機會!

    再比如,前段時間D&G辱華事件之後,王俊凱工作室立刻貼出了和D&G解除合約的函,立刻為王俊凱贏得一波好感!

    但是,如果是緋聞,尤其是證據特別明顯,但是明星堅決不承認的緋聞,明星的工作室、律師函真的是一點用都沒有。比如,吳亦凡約炮事件,小G娜語音、微信、床照全部都爆出來的情況下,吳亦凡方面死活不承認,反而發律師函告了一些傳播訊息的營銷號,沒有告小G娜。

    同樣情況的還有薛之謙。在李·鈕鈷祿·雨·證據確鑿·桐的大錘下,薛之謙粉絲求錘得錘,薛之謙一言不發,最後發了一篇語言不通的宣告。

    總之,明星團隊的律師函、經紀人宣告能不能信,還是看情況。如果威脅到藝人演藝生涯的宣告、律師函看看就好了,我等屁民吃吃瓜就好了,不要認真追究。追究起來也瞭解不到一手資料,關於明星緋聞的宣告,如果不是炒作戀情,明星自己比較愛惜羽毛的話,這樣的宣告還是可以信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們70後都是奔五的人了,還在還在外鄉打工混生活,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