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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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佳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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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先森時光
首先個人這個是可以操作的,有的人看完會說這個太理想話,只要找對方法都是可行的。
簡單的解釋下,其一:可以直接找老闆溝通是的可以改成工作服,如果有專門採購的更簡單,直接跟他溝通,我們簡稱相互合作,具體你懂的。
其二:就是是否可以免費提供工作服,或者提供給對方當做活動贈品,但是允許在衣服在打廣告。收取廣告費。
有兩個故事,給和尚推銷梳子跟免費桶裝水,確能掙百萬百度下都可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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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風浮沉
為什麼要一直賣給飯店?賣給別人不行嗎?20的衣服賣40是很正常的,關鍵看你怎麼賣,我認識好多賣衣服的,一百多進價賣三百多,搞搞價三百,你說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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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南臺高手
老祖宗說過,吃獨食不長久!用一句時髦的話說,你要爭取達到雙贏,或者說要讓參與採購經營的各方實現互利共贏,才能長久的維護下去,說白了,這20元的純利潤,你不能全都揣到自己腰包裡,要讓參與經營的各節點的負責人都有收益才行,而且為了長久,你甚至要能拿到最低的分成才對,把大頭全都讓出去。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大家互相謀利益、吃好處。20元成本的衣服40元賣給飯店,飯店老闆100元賣給手下員工(幹滿一年不扣服裝費,幹不滿一年得從工資裡面扣除)。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賺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