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8年9月購買一套期房,首付交了,合同也簽了,準備年後辦理貸款,之前籤合同的時候銷售員說的年後辦理貸款沒事,但是有可能會收到律師函,讓我收到律師函不要理會,說的沒事的,現在收到一份律師函,對我有什麼影響嗎?感謝各位耐心的解答!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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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觀眾生上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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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香說房
合同肯定有辦理按揭貸款的約定期限,收到律師函說明您沒有按照合同協定辦理,您是理虧的,售樓員所說代表不了公司,打起官司來,您是沒有勝算的,除非是因為開發商未提供什麼相關材料或者其他屬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您不能及時辦理貸款的。
如果是您的原因沒有及時辦理,屬於違約,如果收到律師函您還不重視的話,肯定要按照合同約定賠償的,或者就像律師函所說,在限定期限內付清所有剩餘房款。
已經到這一步了,我建議您趕快和開發商協商,私下處理這件事,你們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及時辦理貸款手續。一般開發商不是想為難你,開發商就是要尾款,所以好好協商應該是可以的,否則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付給開發商,壓力太大不說,您還失去了一次性付款可能會拿到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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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產的那些事兒
不影響你買房貸款,律師函不具有法律後果,僅具有提示或警告意義。
請您儘快辦理按揭手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簽訂購房合同後,雙方均應按約履行。如果你逾期不辦理按揭,出售方有權要求你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並要求你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具體相應的違約責任需要由合同來確定。
1、應看你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如果本該辦理貸款支付房款的,你沒有辦理貸款,必然導致你房款支付時間的延遲。這種情況你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2、律師函的內容猜測應該是催款函,督促你支付房款,並作為你違約支付房款的證據。要求你支付違約金並支付房款。
向你發律師函的主要目的應是催款。目前來說對你應該沒有什麼影響,但是如果對方追究起來,違約責任你是要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