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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諾之家

    租房是公共租賃住房的簡稱,申請公租房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續租相當於重新申請。若不再滿足申請條件,則無法續租。

    一、公租房到期後如何續租?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需要續租的, 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經複核仍符合申請條件的,產權單位辦理續租手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不再續租,承租人應當退出住房。

    注意,公租房稽核條件時,按家庭為單位,稽核所有家庭成員的資格。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二、其它常見問題有哪些?

    Q: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的,如何辦理變更手續?

    A: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經複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按規定推舉新的承租人與房屋產權單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家庭無共同申請人的,租賃合同自動終止。

    Q:租公租房有租金補貼嗎?

    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的,可以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

    1.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淨值76萬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透過市、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開配租方式獲得。

    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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