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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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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橘紅人家
這個看當初分手是誰提出來的,如果是你提出來的,她可能還在失戀的悲傷中沒走出來,你如果主動要求複合,她可能會同意,在一起沒問題。
如果當初分手是她提出來的,而你這一個月都沒主動跟她聯絡過,那麼複合的可能性就很小。就算當初她提出分手時對你還有一絲絲不捨,但你這一個月都沒有主動聯絡過她,她也會死了心。
當然,凡事無絕對,如果你還真的喜歡她,就拿出你的誠意來,主動跟她聯絡,行最好,如果不行也可斷了心中那份想念,去重新開始自己的愛情之旅。
分手後一個月,從來不聯絡,還有可能在一起嗎?
感情這東西,一千個人可能就有一千個版本。
有人說,愛情就是不聯絡就會沒有的東西。想想也是,如果真愛,就是鬧矛盾說分手,又怎忍得住一個月不聯絡呢。
不聯絡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不夠愛。
如果是提出分手的一方想聯絡,還想在一起,也有可能。
必須拿出足夠的誠意,就算對方真的同意了,你也要做好隨時分手的準備,因為愛情一旦有裂痕,很難會和好如初的。
身邊就有這樣的事例。
姑娘小Z,老說男朋友小C不夠愛她。小C是那種性格內向的人,小Z開朗活潑。
小C是隻要女朋友提出的要求,基本都會滿足,但就是有些直男。不懂浪漫,他倆戀愛一年多,小Z提出過三次分手。
第一次,十多天兩人不聯絡,小Z姑娘放不下,主動發信息給小C,他們和好了。
這是第三次,小Z說有兩個月沒聯絡了,看情形真的是分手了。
分手見人品,雖然每次分手都是姑娘提出的,但看得出小Z很在乎小C。而小C則認為小Z不愛了才會一而再地不理他。
兩個人不吵不鬧,也不聯絡,總認為是為對方好。
只能說他倆都是好人,但就是不適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