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師,我來回復一下您的這個問題!
首先強調一下!私立學校就不要說亂收費的問題了。怎麼收費都會有依據的。不在此話題範疇之內,不多講了。
對於題主所說學校亂收費的行為,我感覺不能說絕對沒有,但是如今的時代,公立學校對於向學生所收取的費用問題是極為敏感的。因為目前所有學校的費用都是賬目公開的。無論向學生收取一元、兩元或者多少錢,都必須的明確的檔案支援。否則,學校是無權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初、高三的資料費用。)
不過,在2018年四月份以來,全國各校開始了延長課後服務工作。這項工作的本意是為了方便家長不能按時接送孩子,及無法對孩子進行課業輔導而進行的。本質是一項惠民工程。參與輔導的教師費用一般由教育局或者社會進行統籌安排。但據瞭解,按生均月標準應該為100-400元左右吧。這遠比在市場培訓班和輔導班的一個月幾千元的費用低廉的多。
而且這種行為是有政策支援的。所以學校一般是透過家長委員會的方式對自願參加延長課後補課的學生收費。如何題主是因為此項費用就責問學校亂收費的問題,那可真真的是壞了良心了。
除此之外,學校能收取的費用僅為書費、營養餐費及部分學校的寢室住宿費和校車費、高中階段的學雜費。其他一切的收費行為,可視為亂收費專案。教育局每學期都會經由學校向家長直接傳送關於亂收費、亂補課等治理三亂的公開信。而且在信上,還標明瞭教育局的舉報電話。建議,如果家長真看到不可承擔的亂收費現象,可以直接以實名向教育局舉報。
其實沒有必要怕實名舉報後擔心被報復這件事的。因為舉報規定中要求要保護舉報人的資訊。同時,實名舉報後,就進入到舉報程式,教育局會責成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倘若落實後,一般規定是在一到兩個星期內必須有結果,同時會向舉報人進行反饋。並做出系統內進行公開通報實情。最後的責任學校或是有領導落馬,或是有人要承擔相關責任。如果是匿名舉報,一般就只能是電話問責,明確答覆就完事了。
最後,我相信,以目前學校領導的“薄腦瓜”,一般不會冒此危險對學生亂收費的。一是本身行為違法違紀,二是不值得為這點事攤上那麼大的責任。題主還是調查清楚再舉報的好。
我是一名教師,我來回復一下您的這個問題!
首先強調一下!私立學校就不要說亂收費的問題了。怎麼收費都會有依據的。不在此話題範疇之內,不多講了。
對於題主所說學校亂收費的行為,我感覺不能說絕對沒有,但是如今的時代,公立學校對於向學生所收取的費用問題是極為敏感的。因為目前所有學校的費用都是賬目公開的。無論向學生收取一元、兩元或者多少錢,都必須的明確的檔案支援。否則,學校是無權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初、高三的資料費用。)
說幾種目前存在的收費情況!不過,在2018年四月份以來,全國各校開始了延長課後服務工作。這項工作的本意是為了方便家長不能按時接送孩子,及無法對孩子進行課業輔導而進行的。本質是一項惠民工程。參與輔導的教師費用一般由教育局或者社會進行統籌安排。但據瞭解,按生均月標準應該為100-400元左右吧。這遠比在市場培訓班和輔導班的一個月幾千元的費用低廉的多。
而且這種行為是有政策支援的。所以學校一般是透過家長委員會的方式對自願參加延長課後補課的學生收費。如何題主是因為此項費用就責問學校亂收費的問題,那可真真的是壞了良心了。
除此之外,學校能收取的費用僅為書費、營養餐費及部分學校的寢室住宿費和校車費、高中階段的學雜費。其他一切的收費行為,可視為亂收費專案。教育局每學期都會經由學校向家長直接傳送關於亂收費、亂補課等治理三亂的公開信。而且在信上,還標明瞭教育局的舉報電話。建議,如果家長真看到不可承擔的亂收費現象,可以直接以實名向教育局舉報。
這裡普及一下為什麼要進行實名舉報!其實沒有必要怕實名舉報後擔心被報復這件事的。因為舉報規定中要求要保護舉報人的資訊。同時,實名舉報後,就進入到舉報程式,教育局會責成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倘若落實後,一般規定是在一到兩個星期內必須有結果,同時會向舉報人進行反饋。並做出系統內進行公開通報實情。最後的責任學校或是有領導落馬,或是有人要承擔相關責任。如果是匿名舉報,一般就只能是電話問責,明確答覆就完事了。
最後,我相信,以目前學校領導的“薄腦瓜”,一般不會冒此危險對學生亂收費的。一是本身行為違法違紀,二是不值得為這點事攤上那麼大的責任。題主還是調查清楚再舉報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