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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利順津NXB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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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伊春美食美客
離婚的夫妻,總是擔心孩子的撫養問題。總是擔心離婚以後,前夫那一方不會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用。而且可能會在孩子撫養費這件事情上有更多的矛盾。作為女方真的就是為孩子著想,不想因為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對孩子的心靈造成傷害。所以作為小孩兒的媽媽就想前夫的孩子的費用的時候一筆交清,省的以後總向孩子的爸爸要錢。這種想法有些在理,但是我不贊成這樣去做。難道說平常的日子裡,父親只是交了撫養費一次性交清就斷格這段感情嗎?難道說孩子以後要需要花錢的地方,父親就不掏了嗎?我倒是覺得孩子的父親是不是可以按照你嫉妒的話給孩子拿錢呢。這樣是不是會好一些,這樣也不會讓前夫有一定的難度。你可以這樣想,如果他有錢的話,他就一筆給你了多好,免去了天天讓你要的事情,或者是自己忘了把這件事情耽誤了。因此我說這件事情還要看人家的條件,再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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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方法論課堂
子女撫養費作為離婚的一項重要議題,首先遵循的協商自願的原則,也就是說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以協商採用任何方式、週期進行支付。
但是,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只有起訴請求法院裁判。
然而,在對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法院基本上會判決分期(按月或季度)支付撫養費,而非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其實,對於子女撫養費,分期支付還是一次性支付,各有利弊。
一次性支付雖然簡單快捷,省去了定期去向對方索要撫養費的麻煩,但是如果以後想要對方追加支付撫養費可能就比較困難了。
並且,想要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基本都是打算與對方一刀兩斷,不想讓對方再與孩子接觸,直接切斷親生父母與孩子的情感聯絡,但在這種事情上為孩子做主不一定對孩子的成長有利,反而可能會在孩子長大後落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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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次性付清撫養費的女人,是你把錢看的太重了,要麼就是婚姻給你傷害太重了,撫養費怎麼給都是給,孩子需要的不是撫養費,是夫妻離婚後的精神補償,我認為孩子無論跟誰在一起,都不要讓孩子失去親情,以取撫養費的名義跟父親或母親,見面溝通一下挺好的,不要活得太累,不要忙得太疲憊,我也是離婚的人,也是普通百姓,我一分錢撫養費都不要,孩子也20幾歲了。離婚是父母的錯,跟孩子沒有關係,珍惜每一份擁有,擁抱每一份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