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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上是三個孩子歸女方,男方一個月給2000元撫養費,已經離婚快一年,男方一分錢也沒有給過,去要過兩次,他說要錢去法院起訴他吧,現在決定去起訴他,如果起訴後他還不給,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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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Sat不Kallyfgud

    三個孩子男人一個都不要,你把責任全攬了有什麼法,離婚本來就是兩個人的責任從此一個人負擔,孩子不可能分成兩半,要孩子的那一方肯定要做好全權負責的打算,沒有多少離婚撫養費給彩禮到成年的,反正已經要孩子就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實在不行把孩子給男人吧,你來做他做的。

  • 2 # 講道理說實情

    你要三個孩子幹嘛,分的時候就應該一人一個半。你要跟他離婚還要跟他要錢不是特別合適。人不應該太自私。房子給你住財產給你了。你還要每月兩千。然後再找個男的,你得住理了是不。自己生的自己養。

  • 3 # 天天快樂1462172

    你太天真、太幼稚了!你前夫是幹什麼的?他有這個能力嗎?如果有,還好說,如果沒有,誰也沒有好辦法!

    說你們感情不好吧,卻又接二連三生,說你們感情好吧,卻又離了。僅從這一點看,你們對待婚姻大事太草率、太不負責任!對下一代更不負責任!!你們把自己的過錯轉嫁到孩子身上,讓三個孩子從小生活在殘缺的家庭,身心受到莫大的傷害!這不僅僅是缺撫養費的問題,更是人性缺失的問題!孩子們今後怎麼生活、怎樣成長?確實是大問題!特別是男人,你現在不養他,當初生他幹什麼?你不僅沒有父愛,更沒有人性!孩子有什麼錯?生的起就要養的起,養不起就別生他!女人也是,對待婚姻太單純,成了生孩子的機器!你當初是為了多子多福、養兒防老還是純碎想遊戲人生、高興了再說?你事先就沒想想生了這麼多養得起嗎?快活完了就完事了?這不是不自量力嗎?

    事已至此,木已成舟!拆了也不是原木了!說再多也沒用了。還是抓緊起訴他吧,判決後他還不給,只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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