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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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母嬰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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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奇妙的科學發現
我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某事為正確,就說明此事是錯的”這是不同認識觀的體現,這是好事。因為道理越辯越明,這樣提出自己對某些事情的不同認識,可以引起人們對某些事情的關注,可以引起對某些事情的理性辯論,可以對某些有缺陷性問題的事情進行重新探討。這種探討是為了尋找真理,而盲目性服從才是真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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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鹽淺論
你是不是因為看到某些案例,比如說法院沒有完整的證據鏈證明某個人是兇手,只是有很大的嫌疑,最終還是以證據不足而釋放的啟示作用,才會有此一問呢?
我很遺憾的告訴你,你這樣的邏輯思維是完全錯誤的!
沒有證據證明某事為正確,並不代表此事就是錯誤的!也許的確是正確的,只是證明不了而已,又如何能一棍子打倒式的判定其錯誤呢?
我們舉個例子,你能證明有外星人存在麼?不能吧,但證明不了不代表外星人就一定不存在,這麼淺顯的道理你應該懂的。
所以說,沒有證據證明其是否正確,只能說明這是一件待證明之事,如果就因此而判定其為錯誤之事,又何嘗不是瞎胡鬧呢?
我們反過來想,如果要證明某事為錯誤,卻也沒有證據,是不是按照題主你的邏輯,就說明這事是正確的呢?若是如此往復,豈不是正確的也是錯誤的,錯誤的也是正確的,陷入死迴圈了。
說了這麼多,親愛的題主,你懂無鹽的意思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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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畢律師看法
民事案件證明標準,達到高度蓋然性(80%以上)就可以了,其效果是法官會支援你說的是真的。達不到這個標準,法官不會支援你說的是真的,但是並不意味著法官會認為你說的是假的。只是你說的話會處於真偽不明的狀態。
刑事案件證明標準,要排除一切合理懷疑(100%)。
我覺得不對,這世間很多對的事情不是都能去證明它對,證明不了,也不能代表它就是錯誤存在的。打個比方,逆向思考,如果你看見一個人犯錯了,但你拿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他放錯,那他就是對的嗎?這不是非黑即白的問題。不是一個判斷題。得看具體的事情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