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程諮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4號)第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諮詢工程師(投資) 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8年;
(二)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6年;
(三)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4年;
(四)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3年;
(五)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2年;
(六)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免試條件
根據《實施辦法》第六條,凡符合《暫行規定》規定的考試報名條件,並具備下列一項條件者,可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專案組織與管理》科目,只參加《專案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透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一)獲得全國優秀工程諮詢成果獎專案或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專案的主要完成人;
(二)透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並從事工程諮詢業務工作滿8年。
根據《工程諮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4號)第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諮詢工程師(投資) 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8年;
(二)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6年;
(三)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4年;
(四)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3年;
(五)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2年;
(六)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免試條件
根據《實施辦法》第六條,凡符合《暫行規定》規定的考試報名條件,並具備下列一項條件者,可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專案組織與管理》科目,只參加《專案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透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一)獲得全國優秀工程諮詢成果獎專案或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專案的主要完成人;
(二)透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並從事工程諮詢業務工作滿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