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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可期

    這個話不對,網際網路金融是國家提倡的,為扶持小微企業和活躍民間融資而出現的“網際網路+”的一種創新模式。國家從來沒有說過網際網路金融是騙子,一直說的都是怎樣合規發展,怎麼樣發揮它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老百姓將餘錢放在網路平臺上,這是無可厚非的。最近,又明確了在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出借的為出借人,不是投資人。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如果是投資人,你可能要承擔風險,但如果是出借人,他是受法律保護的。借錢還錢,這個是法律保護,很明確的。

    除政策允許外,另外一個更實際的原因就是這些平臺往往有比銀行理財高2-3倍的收益。我投資的平臺,從15個點到6個點不等。如果是一年期,往往有12-15個點的收益,如果是3個月的,往往有6-8的收益。這樣的收益,它是能和物價上漲持平的。所以老百姓為了讓自己的錢不貶值,透過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的一定的收益來保值,這是可以理解的。

    問題在於,現在的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發展是野蠻生長,很多平臺不合規,有自融現象,有虛假宣傳,有欺騙出借人的行為,而且很多平臺老闆,並沒有企業精神,他們只是圈錢,在圈到一定程度後就玩消失。這就讓網際網路金融看起來不那麼靠譜。對於這些現象,有關方面是嚴厲打擊的。在今年夏天的P2P的暴雷潮中,上百萬的老百姓有了損失,這極大的影響了社會穩定,已經引起了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那麼惡意逃廢債,惡意跑路的平臺,已經收到了嚴肅追究。相信在這一波雷潮之後,網際網路金融將向合規發展邁出更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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