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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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眼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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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蒲公櫻
當然是幼兒園嘍,燙傷了說明那個水溫肯定高,既然小朋友不太明白,可是大人明白就應該放他夠不著的地方,或者不能進去的房間。曾經看到新聞,說小朋友喝了農藥的,難道怪小朋友自己嗎,不是家長監護不力嗎。是說小孩子調皮,可是輕微的碰傷擦傷都不要緊,可是在幼兒園,相當於把小朋友人身安全交給你了,這個燙傷肯定得找幼兒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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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的堡育兒
孩子在幼兒園被小朋友熱水燙傷,這事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幼兒園和幼兒園的老師都應該負主要責任。因為另外的一個小朋友也是未成年幼兒,他根本不具備負責的能力,說白了,他也需要成人看護。假如因為一個孩子的舉動造成兩個孩子同時燙傷,那麼這兩個孩子的責任都要幼兒園來承擔。再者幼兒園裡在孩子能接觸的區域高度的熱水是不應該出現的,熱水屬於高度危險的物品,必須放到孩子接觸不到的位置,要麼有專人看護。
不過孩子成長的過程漫長,作為家長和幼兒園的老師要讓孩子不斷的學習,逐步的認知,最終明白熱水是不可以直接接觸面板的,什麼溫度的水是可以直接喝的,什麼溫度的水是可以用來洗漱的。
總之,孩子需要成長,需要身邊的人照顧,不要等發生危險了再來追責!
這件事情應該這樣看,關鍵是孩子燙得嚴重不嚴重。在幼兒園包括到了小學,孩子難免會磕磕碰碰或者是受傷,有些是自己造成的有些是他人完成的,其實孩子都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透過這些受傷或者磕碰以後就會有意識去規避這些危險。如果燙得不嚴重,至少讓對方家長知道這件事。如果燙得嚴重,對方家長需要和孩子一起去醫院病擔負一定的醫藥費。無論是嚴重還是不嚴重,老師有看管的責任,但家長應體諒老師的難處,孩子多的時候,難免不出點意外,我們作為家長也不能絕對保證孩子跟著自己的時候不磕著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