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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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19236143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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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5559529744
就不該有跟兒子同住的想法。如果兒媳回家就吃不幹活老人願意嗎,如果兒媳洗衣做飯時間久了也會厭煩。不如老人自己住過安靜日子,孩子長大了讓他過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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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波灣52061
看樣子是把房子已經贈予兒子了,自己沒留後路,清身出戶吧。做法不妥自食其果,自己要有房可以給兒子首付房,婚後不要湊在一起自討沒趣,傻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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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06潔
新婚姻法出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在的丈母孃都是黑老大。壞得很。結婚要高價彩禮。要車子。要婚房。但女兒不能跟婆婆同住。就是可以以帶外孫為由接丈母孃同住。也罷。婚前的房子不能加新兒媳的名字吧?行,不加就不加。三天一吵,兩天一鬧,硬逼著老公讓公公婆婆把老房子賣掉,然後,另外買套新房子。就寫兒子兒媳的名字!兒媳半毛錢不出,得了半套房,還真把自己當女主人,不許婆婆同住!過得不舒心就離婚,拿走半套房錢。超級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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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逍遙之旅
這已經不是還不還錢的問題了,這是基本的道德問題,就好比問“父母把我養大,我該不該養老”是同一個問題。失去了為人子女的基本原則。
能問出這個問題的人也是牛逼,你是想讓你父母流落街頭嗎?如果老家有房子,你是想他們回老家住嗎?如果是這樣,那請你把錢還給你父母,好歹讓他們生活有個保障。父母不求回報的付出,換來的卻是這樣一個孩子,可悲
這兒子受媳婦的唆使,不能回頭,賣了好啊,自己買個小的自己住,剩下的錢自己花。兒子結婚後買的房子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兒子有錢自己買啊。媳婦既然想這麼做,心裡肯定有底波。做婆婆公公的就不要超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