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本著負責任的態度,我索性就從兩個角度都來談一些吧。
首先是目前的心理諮詢行業缺乏對心理諮詢師的安全保護,所有的心理諮詢師,無論是什麼樣的工作方式——醫院、大學和社會機構,都是在無保護狀態下小心工作。
國外有專門的心理行業的律師,法庭還設立了有關心理諮詢糾紛的類別,一旦發生諮詢費方面的糾紛,律師就會幫諮詢師出面來跟進解決相關問題,法庭也能為很小的金額開庭審理。然而在中國,心理諮詢師們只能信任來訪者主動付費的能力,如果有來訪者拒絕付費,就只能自己承擔損失,因為目前中國的心理諮詢行業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款來幫助諮詢師們;
其次是目前國家的相關管理部門沒有為心理行業的發展做過知識普及工作,也沒有提供足夠的研究經費支援心理領域科研的發展,或者有提供經費但是卻並未研究出真正有助於諮詢實踐的理論。雖然心理諮詢行業有幾所大學發起的中國心理學會註冊系統,然而這個註冊系統卻用非常苛刻的審查制度把超過95%的諮詢師排除在外面,同時也沒有為心理行業的發展提供什麼助力。這樣的狀況使得心理諮詢師們更多靠自身的學習和進修,而無法得到行業和主管部門的幫助支援,也缺乏職業的歸屬感。
這樣的行業狀況對心理諮詢師的職業幸福感,心理健康確實有影響的。
另一個角度就是心理諮詢的工作本身給心理諮詢師帶來的風險。
心理諮詢師是和情緒情感一起工作的人,是跟潛意識一起工作的人,也是在情感和心理上為來訪者提供照顧的人。那就意味著心理諮詢師必須要有自我照顧的意識和能力,因為心理諮詢師的職業工具就是自己,一旦心理諮詢師失去了對自己的照顧,就可能被暴露在職業風險裡。比如職業耗竭,比如身體健康的問題。
心理諮詢師這個職業的另一個風險,就是諮詢師自我的健康度,以及對心理諮詢這個職業的理解深度。如果一個諮詢師受訓不夠專業,內在自我還不夠健康完整時,可能會誤以為自己的工作時負責為來訪者提供現實指引,為來訪者的疾苦負責任,甚至像父母一樣為來訪者提供現實的照顧。這樣的心態會導致諮詢師陷入嚴重的自我質疑和挫敗中,因為他必將發現,自己無法在現實層面上為來訪者做任何幫助,來訪者的成長和人生課題,始終需要他們自己去完成。
最後,有時候心理諮詢師也可能會接待較為嚴重的邊緣性問題的來訪者,如果處理不當,可能導致來訪者在移情狀態裡做出對諮詢師安全有損害的行為。所以諮詢師在接待來訪者時,初始訪談階段的評估非常重要。
不過本著負責任的態度,我索性就從兩個角度都來談一些吧。
首先是目前的心理諮詢行業缺乏對心理諮詢師的安全保護,所有的心理諮詢師,無論是什麼樣的工作方式——醫院、大學和社會機構,都是在無保護狀態下小心工作。
國外有專門的心理行業的律師,法庭還設立了有關心理諮詢糾紛的類別,一旦發生諮詢費方面的糾紛,律師就會幫諮詢師出面來跟進解決相關問題,法庭也能為很小的金額開庭審理。然而在中國,心理諮詢師們只能信任來訪者主動付費的能力,如果有來訪者拒絕付費,就只能自己承擔損失,因為目前中國的心理諮詢行業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款來幫助諮詢師們;
其次是目前國家的相關管理部門沒有為心理行業的發展做過知識普及工作,也沒有提供足夠的研究經費支援心理領域科研的發展,或者有提供經費但是卻並未研究出真正有助於諮詢實踐的理論。雖然心理諮詢行業有幾所大學發起的中國心理學會註冊系統,然而這個註冊系統卻用非常苛刻的審查制度把超過95%的諮詢師排除在外面,同時也沒有為心理行業的發展提供什麼助力。這樣的狀況使得心理諮詢師們更多靠自身的學習和進修,而無法得到行業和主管部門的幫助支援,也缺乏職業的歸屬感。
這樣的行業狀況對心理諮詢師的職業幸福感,心理健康確實有影響的。
另一個角度就是心理諮詢的工作本身給心理諮詢師帶來的風險。
心理諮詢師是和情緒情感一起工作的人,是跟潛意識一起工作的人,也是在情感和心理上為來訪者提供照顧的人。那就意味著心理諮詢師必須要有自我照顧的意識和能力,因為心理諮詢師的職業工具就是自己,一旦心理諮詢師失去了對自己的照顧,就可能被暴露在職業風險裡。比如職業耗竭,比如身體健康的問題。
心理諮詢師這個職業的另一個風險,就是諮詢師自我的健康度,以及對心理諮詢這個職業的理解深度。如果一個諮詢師受訓不夠專業,內在自我還不夠健康完整時,可能會誤以為自己的工作時負責為來訪者提供現實指引,為來訪者的疾苦負責任,甚至像父母一樣為來訪者提供現實的照顧。這樣的心態會導致諮詢師陷入嚴重的自我質疑和挫敗中,因為他必將發現,自己無法在現實層面上為來訪者做任何幫助,來訪者的成長和人生課題,始終需要他們自己去完成。
最後,有時候心理諮詢師也可能會接待較為嚴重的邊緣性問題的來訪者,如果處理不當,可能導致來訪者在移情狀態裡做出對諮詢師安全有損害的行為。所以諮詢師在接待來訪者時,初始訪談階段的評估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