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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贏在陪伴

    感情破裂了,並不一定非要離婚。離婚未必就是幸福。

    如果沒有為破裂感情做出過堅持和努力,離婚就是草率的。

  • 2 # 御品味

    感情破裂是人禍不是天災。如還沒生孩子,決定隨意。如有孩子,那天災不可避,人禍可免。所謂感情破裂說白了就是沒有了自律,為所欲為,現在不比以往60,70年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倆人有可能性格不合,試問當今哪個小夫妻不是自己談的?當初怎麼就談的那麼好,婚了就要離?歸根結底,自私。一對己有孩子做夫婦如不能自律,放任自由,簡直不是人,哪還用的著:離?死了算了!

  • 3 # 微笑de記憶

    這個要分情況對待的。

    第一,如果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的,真是沒有必要維持下去了,試想如果一方出軌了,人和心都不在了,你覺得還能挽回對方,還能繼續一起生活嗎?我是不能忍受的。

    我一個表姐,結婚幾年後老公在外面工作出軌了,知道男方在外面有人後,表姐還生二胎,生了女兒。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男的後來一直不回家,表姐和他也一直沒有離婚,就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在老家過日子。就這樣一直過了十幾二十年。

    後來年紀大了,女兒也出嫁了,最後還是離婚了,我媽媽還說,還不如趁早離了呢,當初趁著年輕可以再結婚的。現在也是一個人,五十歲左右的年齡,不知道有沒有再婚。

    第二,認為離婚是迫不得已的選擇,可能是弱勢的一方的考慮,對子女的考慮,還有就是因為經濟條件等因素。

    其實一個不健全的家庭對孩子的不良影響,有時候比單親家庭還要大。只要心中有愛,一個人對孩子的教育,或許比兩個人還好呢。

    村裡有個女孩子結婚幾年,老公在外面打工,她一個人在家帶孩子,估計男的也不怎麼回家吧。在外面又找了個,最後還是那女的給那個女孩打電話說她的,才知道老公出軌了,後來也是離婚了,事情進行的很快,孩子判給了女方。沒有感情了,就真沒有必要拖著了,有這樣不負責任的父親,對孩子也未必好,趁著年輕,或許也可以遇到更好的。

    另外就是特別是女人,一定要經濟獨立,這樣即使婚姻不幸,也可以有底氣,有說離開就離開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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