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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道心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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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廣西容縣自良鎮沙田柚
對於補償協議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一般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情況下,法院會尊重雙方簽訂的補償協議,不會進行變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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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雪姐姐
要提到拆遷,真的是有許多被騙的,但是應該說絲毫辦法都沒有。因為不管他方怎麼騙你,可如果協議是自你自己主動簽訂的,沒有人威逼你的話,儘管你是被哄騙的,但是這個欺騙還是不成立的,到頭來也只能怪自己了。
除非他在你的協議上寫著如果今後拆遷的補償數額若是多於你的這個價位,會重新補償給你,否則你的這個官司不大好打。
因為何種協議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尤其是拆遷協議,雙方一旦簽訂,倘若是之前沒有其它的口頭交代,那麼就是板上釘釘了。
在說句白話,如果事先即然有其他交代,一旦有一方反悔,你都不好辦,那種情況都屬是一賭了,賭的就是雙方的信任度。況且你是白紙黑字摁了手印,簽定好的協議,再想反悔,何談容易?
當然許多拆遷辦的工作人員為了動員你儘快搬遷,也許會哄騙你,嚇唬你,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該怎麼抉擇了,你應該有自己的主觀見解才好,不然生活中一定會遇到許多這樣或那樣的心不如意,這就是生活,就是我們一生中要面對的形形色色。
就拿釘子戶來說吧,在你沒有走之前,開發商就理應與你商談價位,可是一旦你的房屋被強遷了,你對房屋所有的條件都 會歸為零。
對此,站在釘子戶的角度,拆遷時在條件沒有達成之前,所謂的[釘子]不得不說也是要保護自己家園的一種手段。
怎麼辦,往上告。當然就看你這,一點一點往上了。家裡親戚如果也有在那個屬於公家,分量還不低,往上告吧。拆遷那是不少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