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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執中bj1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同時也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一直沒有人留意這個問題,今天有人提了出來,很值得探討。

    表決投票的規則很複雜,形式較多。在西方的公決、選舉、議事等重大政治問題上,都會採取票決來作出最終決定。這是民主制度的優越性的體現,中國在最基層的政權建設上已經開始嘗試了。比如村委會、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和議事方面。

    由於參加人數是票決的基本條件,所以到會人數過半是票決合法有效的前提條件。否則,票決活動宣告失敗(流產)。只能擇日另外舉行。

    但合法投票人的參與度一直不可能達到法定人數,這是很難改變的。在民主制度最成熟的歐美國家,同樣嚴重的存在民眾對政事不感興趣、厭煩、抵制的問題。

    怎麼辦?難道久議不決就任憑國軍大事被耽誤嗎?難道三年五載就選不出個總統來嗎?

    難道正事不幹,天天開會嗎?

    當然不是!

    這些問題可以在"議事規則"中提前約定好,而議事規則(也是遊戲規則)制定時要嚴密細緻,那怕荒唐可笑,也不能有漏洞、有暗譙。

    從一種常用的、簡單的票決形式來說,那就是"過半到底":①參加人數過半,則會議有效;②所得票數達到發出票數的一半以上,則該議題視為透過,否則視為被否決。

    這種表決形式最為簡單粗暴,但效率最高,也在一定意義上對不參與公共事務者是一種無視和懲罰。誰叫你只知道吃瓜呢!甘當局外人,那就別後悔!

    太簡單粗暴,是不是不民主?非也!只要寫入《議事規則》並在業主大會上審議通過了,就是民主制度!修改完善是以後的事,現在就得這麼辦!

    其它形式各有所長,都可擇優採用。比如對棄權票計入多數票、對重大議題採用三分二得票為勝、代表投票取代全體投票等等。

    言歸正傳,原帖所提問題由於表述不清,再加上沒有《議事規則》作為標準,局外人無法給出正確回答。好像一場比賽,事先沒有規則就開始了比賽,怎麼能評判勝負?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教育孩子的方向,應該正直無私,還是圓滑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