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A林楚庭
-
2 # 珠海經紀人小微
簽署租賃合同的目的是保護租客和業主雙方的,你可以檢視之前籤的租房合同裡面條款,若業主違約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看合同裡面規定的違約金的金額,一般租房的違約金是兩個月的租金,萬事以和為貴,鄰居投訴擾民具體是什麼原因呢,如果是因為吵鬧影響鄰居的正常生活,那麼可以從自身改正,你在生活中有遇到這種情況嗎?你是怎麼處理的呢?分享一下你的做法吧?
但在我看來,這個是房東跟租客都不想面臨的問題,大家都沒有從中得到任何好處,一是關係搞僵了,而是房東要重新找租客,租客要重新去找房子,勞民傷財,兩敗俱傷。房東不應該因為鄰居的一句話而把租客趕走的,畢竟租客跟你才有直接的利益關係,趕走了這家就能保證下一家不發生同類事件嗎?作為房東首先應該瞭解整個事情的過程,白天發生的還是晚上發生的?偶爾還是經常?上班時間還是節假日?單憑鄰居一句莫須有的罪名把租客趕走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作為租客,相對於房東來說算是弱勢群體,畢竟是租了別人的房子,主動權在別人手裡,是不是有擾民現象,也要檢討一下自己,否則人家也不會無緣無故的投訴你。
而作為投訴他人的鄰居,有沒有考慮過你的投訴是否合理,前面有說到,擾民是發生在什麼時間段,如果是在夜裡經常喝酒大聲說話,或者經常吵架,那是有理由投訴的,如果是節假日或者休息時間裝修聲音特別大的是可以投訴的,但是有些情況你就要自己掂量掂量了,比如你是上夜班的,白天睡覺,別人吵到你,是因為你自己的問題,或者別人家裡白天小孩彈鋼琴唱歌等情況,你的投訴就有點過份了。樓下跳廣場舞的大媽你投訴一下試試?
有句話叫遠親不如近鄰,工作壓力大,回家想有個安靜的休息環境是很正常,但是必須在合理的範圍內,維權意識大家都懂,能夠協調解決的儘量不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否則彼此都為了維護自己的一點小權利搞得精疲力盡就得不償失了。
你在生活中有遇到這種情況嗎?你是怎麼處理的呢?分享一下你的做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