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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461408921485

    百分百對方找人找關係了。別怕。走正常的法律程式。

    另外我說一個我身邊的案例。我弟弟,交友不慎,交了個手腳不乾淨的。經常去我弟家玩。一來二去的就知道了放錢的位置,整5萬。我弟還沒來得及去存的錢。發現丟失後報警,警察順利的抓到了嫌疑人。

    後來估計是嫌疑人找了關係吧。警察和我嬸(弟弟的媽媽)說:小偷把錢揮霍了,還不了。有兩個解決方案。

    一呢就是把他抓起來判刑,你們的錢呢等他出獄後有錢再還。不過牢都坐了,傻子才會還錢呢。這是警察原話。。。我非常無語非常羨慕,我怎麼遇不到言行這麼不謹慎的警察呢?讓我遇到一個就行啊

    網際網路如此發達的年代,分分鐘扒了他那身皮,一身皮值多少錢?給你打個5折。

    二呢就是你們撤案,他寫欠條,每月工資還你2000,保證25個月還清。

    我弟和我嬸都是普通人,沒什麼錢,5萬塊錢對他們來說不少。我嬸老實本分,一聽說判刑追責拿錢沒啥希望,就當下表示可以撤案。巧的是當天因為其他原因沒辦這個事,拖了一天。

    當天晚上我弟電腦壞了,給我打電話時唉聲嘆氣的,我一問才知道有這麼個事。得知還沒撤案,心中大喜,又有零花錢了。

    接著給我嬸打電話,告訴她明天去派出所這麼說:不同意撤案,5萬塊錢不要了,堅決追究小偷的法律責任,要求警方在案情如此明瞭的情況下立即立案並給予立案回執。

    我嬸十分不解的問我,那怎麼行?5萬塊錢不是小數。我反問我嬸:換位思考一下,假如偷錢的是你兒子,你是願意賠錢啊?還是讓你兒子坐牢去啊?我嬸說當然是賠錢了,坐牢多慘啊,我可不捨得自己的兒子為了5萬塊錢去坐牢。

    後來在我的授意下,我嬸第二天去了以後,堅決要求追究對方刑事責任,錢不要了。讓他坐牢。警方又找來小偷的家屬和我嬸私聊,我嬸又和小偷家屬說,好像還有3萬塊錢找不到了,一會立案的時候要求警察調查落實。

    小偷家屬也是明白人,被逼無奈立馬出去取了8萬塊錢交到了我嬸手裡。

    事情就是這麼回事,所以,人和人鬥有的時候真的不要過多的考慮自己的得失,你要考慮對方怕什麼?而不要去擔心自己會失去什麼。

    最近總能碰見槓精,所以友情提示一下,別拿這個事和我槓,很多細節省略了,比如收那8萬塊錢,是有文字記錄的,也有雙方的手印。懶得去說了。因為我得防著對方說我們敲詐。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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