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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土豆芽

    那就可以退回來,簽訂合同時以商談未達成一致導致無法簽訂合同的理由即可,估計會非常曲折,如果有熟人或者認識管理他們的部門的人的話就簡單多了。

  • 2 # 房產防水

            謝謝邀請。其實,這個問題不止樓主一個,許多人都遇到。這幾年來,由於政策嚴控,房地產市場隨時變化,也許上午價格還和昨天一樣,下午就來一個上調或者下調,讓很多人都措手不及。若是價格上漲了,那簽完合同的人都高興,還在猶豫的人又會罵娘啦;若簽完合同房價就跌了,那麼這些人又說開發商忽悠購房者,騙子。

            這兩年來有些樓盤降價,導致許多業主拉起橫幅讓開發商退差價的事層出不窮。但話又說回來,如果房價上漲了,業主們又會補這個上漲的差價給開發商嗎?顯然不會。既然是市場,那得遵守市場規律,如果買到就漲,那證明自己眼光獨到或者說運氣好;若買完就跌了,那證明自己對市場行情不瞭解,運氣差而已。反正又不是投資,短期內不會出手,自己住,漲跌與自己沒太大關係。

            但像樓主這種情況,合同還沒簽就降價了,確實少見。一般來說,交首付必須先簽完購房合同之後才交首付的,而樓主連合同都還沒簽完就先交首付了。此時,只有看交首付時有沒有其他的協議了。

            第一:  如果沒其他協議,此時房價下調了,樓主可以反悔找個理由不籤合同,放棄交易,讓對方退回首付款就行。

            第二:  若簽有違約協議,但協議中的違約金很少,還抵不上房子降價所帶來的差價,那麼,可以違約放棄交易,大不了賠開發商(業主)違約金就是。

            第三:  若交首付前簽了違約協議,而且違約金很高,可以與房價下調的差價持平或者高於下調的差價,那現在反悔放棄交易,賠付的違約金太大了,不划算。

             所以,我個人認為,若沒有違約協議或者違約協議的違約金不高,可以反悔放棄交易;若是違約協議的違約金很高,那違約成本太大了,不划算,還不如繼續交易。反正買來是自住的,短期內又不考慮出手,房價的波動又有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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