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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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走在路上亦是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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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道無疆1957
你不用說,你是跟你男朋友產生的“契約關係”,跟他前任無關係的,應該讓你男盆友去跟前任說明。如果他不執行,再根據你們兩的戀愛規則,採取措施。你自己不要跟她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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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山峻嶺常青松
聽說襄陽美酒純,再斟二杯飲陶醉。
男女總是愛酗酒,然後愛西廂房躺
偶爾曖昧東擱樓,石榴樹下相思念
不應該。
分析一、你現在與男方是處朋友關係,還沒有結婚,還沒有形成夫妻關係,還不受法律的保護,別人借男朋友的錢與你無任何關係。男友的前任借錢是他們倆之間的事,何況男友在未與你結婚之前還有物件選擇權。因此,你需要考慮的你與男友的關係,而不是與他前任的問題。
分析二、你現在既然稱之謂男友的前任,就意味著現在你與男友的戀愛關係已經確立,而男友則結束了與前任的關係。但是男友的前任經常找他借錢,就說明男友與前任還未完全斷絕關係,尤其是有經濟牽扯的關係是超越一般性交往關係的,這種藕斷絲連、腳踩兩隻船的男人不可處。
分析三、你對男友的前任經常找她借錢的事比較清楚,證明你男友並沒有把前任借錢的事隱瞞於你:
其一應該說對你還是比較坦誠的;
其二你男友是否借錢給她?
其三這方面主動行為者是你男友的前任,你男友是被動者。
你與男友應該針對其前任借錢之事認真的談一次,給男友一次選擇、抉擇的機會,讓他清楚是做情感的從一而終者,還是做三心二意、用情不一者,這才是你需要考慮和做的,如果你男友執意繼續保持與前任的聯絡,那麼結果就只能有一個,亳不猶豫的與男友分手,各奔前程。
個人觀點,如有偏頗,權當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