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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價城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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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瑪格麗特昭
不是很認同這種觀點。
個人觀點是選擇自己喜歡、對方也喜歡自己,且彼此適合、彼此獨立平等、互相尊重、能喚起彼此生命力的人,共同生活的幸福感會更強。
首先,婚姻這種親密關係的經營,本身是需要很大精力、耐心和智慧的。一段關係的良性發展,溝通很重要。選一個彼此尊重、良於溝通的人自然要比選一個自私自利任性妄為的人更有效率,更節約溝通成本。
節約的時間精力完全可以用來取悅自己、提升自己或創造財富,生活幸福感更強。
其次,婚姻已經是從法律層面界定雙方關係了。刨除情感因素,從利益共同體的角度講,選一個人品靠得住、稟性良善、樂觀真誠、性格溫和,有自我人生規劃經營的人幸福感會更強。
畢竟與一個衝動易怒控制慾強的人長期相處,風險更不可控,分分鐘走向社會與法。
以“婚姻法24條”被負債者的悲劇為例。選一個有理財意識、量入為出、財務健康的人,自然要比一個在另一方不知情、未簽字、無合意、未受益的情況下,不聲不響悄悄欠下鉅額債務,最終被法院判決要夫妻債務共擔的人要好。
最後,(開個玩笑,領會精神就好)如果和彭于晏結婚,大概做夢都會笑醒。總比在大馬路上矇眼隨便逮一個幸福感要強很多。
但凡有腦子的人都不會與自己不匹配的人在一起,特別是現代這個社會。
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如果你跟積極的人在一起,你絕對不會消沉,跟勤奮的人在一起,絕對不會懶惰。但是,如果你是一個定力不足的人,卻跟一個整天充滿負能量的人在一起的話,那你絕對只會越來越墮落。
跟正確的人在一起,你的路才不會歪,跟對的人結婚,你的婚姻才會幸福。相信我,更要相信你自己,你絕對值得擁有更好的。三十歲如何,四十歲又如何,就算一輩子也輪不到別人來指手畫腳,倘若再有人催你隨便找個人嫁了,你絕對不能忍,更不要妥協,懟回去,你敢,抹不開面,我替你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