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崑山發生一起刑事案:“寶馬紋身男”劉某某綽號“龍哥”持刀砍向騎車男子(於某某),不料長刀掉落被於某某撿起,並將劉某某殺害。在案發後,透過對騎車男子餘某某的背景瞭解,於某某在事發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職,為分管電工工作的負責人。該酒店員工稱,於某某為人和善、待人友好,並不像一個喜歡衝動的人。 為什麼一個為人和善的人,卻做出殺人的事情?於某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有網友認為,劉某某動刀在先,於某是正當防衛,還有另網路友認為,於某將人追砍至死,屬於防衛過當。就我這些天瞭解到的新聞,被害人劉某某此前曾有多次案底,2013年因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被判二年二個月有期徒刑。劉某在社會上留有案底,在客觀上就屬於對社會有危害的人,平時一貫狠人的作風,在遇到餘某再三的退讓時還不罷休,兔子急了也會咬人的,可以說是自作孽不可活,當然,從道義上來講,劉某應該受到譴責,但從法律上講,人人平等,都有活下去的權利,不是罪大惡極之人,人人得二株之。最後還想說一句,和諧社會,小事情和氣解決,避免動手,這樣才能創造和諧社會!!
近日,江蘇崑山發生一起刑事案:“寶馬紋身男”劉某某綽號“龍哥”持刀砍向騎車男子(於某某),不料長刀掉落被於某某撿起,並將劉某某殺害。在案發後,透過對騎車男子餘某某的背景瞭解,於某某在事發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職,為分管電工工作的負責人。該酒店員工稱,於某某為人和善、待人友好,並不像一個喜歡衝動的人。 為什麼一個為人和善的人,卻做出殺人的事情?於某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有網友認為,劉某某動刀在先,於某是正當防衛,還有另網路友認為,於某將人追砍至死,屬於防衛過當。就我這些天瞭解到的新聞,被害人劉某某此前曾有多次案底,2013年因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被判二年二個月有期徒刑。劉某在社會上留有案底,在客觀上就屬於對社會有危害的人,平時一貫狠人的作風,在遇到餘某再三的退讓時還不罷休,兔子急了也會咬人的,可以說是自作孽不可活,當然,從道義上來講,劉某應該受到譴責,但從法律上講,人人平等,都有活下去的權利,不是罪大惡極之人,人人得二株之。最後還想說一句,和諧社會,小事情和氣解決,避免動手,這樣才能創造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