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8月27日,崑山, 一輛寶馬車越線非機動車道,與一名騎電動車男子發生糾紛。寶馬車上的一名紋身男下車與騎車男子發生肢體衝突,隨後紋身從車內拿出刀砍人。衝突中,刀掉到地上被騎車男子撿起,紋身男反被追砍致死。28日晚間,崑山市公安局釋出警情通報了該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0
回覆列表
  • 1 # 三味書吳

    近日,江蘇崑山發生一起刑事案:“寶馬紋身男”劉某某綽號“龍哥”持刀砍向騎車男子(於某某),不料長刀掉落被於某某撿起,並將劉某某殺害。在案發後,透過對騎車男子餘某某的背景瞭解,於某某在事發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職,為分管電工工作的負責人。該酒店員工稱,於某某為人和善、待人友好,並不像一個喜歡衝動的人。 為什麼一個為人和善的人,卻做出殺人的事情?於某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有網友認為,劉某某動刀在先,於某是正當防衛,還有另網路友認為,於某將人追砍至死,屬於防衛過當。就我這些天瞭解到的新聞,被害人劉某某此前曾有多次案底,2013年因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被判二年二個月有期徒刑。劉某在社會上留有案底,在客觀上就屬於對社會有危害的人,平時一貫狠人的作風,在遇到餘某再三的退讓時還不罷休,兔子急了也會咬人的,可以說是自作孽不可活,當然,從道義上來講,劉某應該受到譴責,但從法律上講,人人平等,都有活下去的權利,不是罪大惡極之人,人人得二株之。最後還想說一句,和諧社會,小事情和氣解決,避免動手,這樣才能創造和諧社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七夕節是情侶過的節日,結了婚的可以不用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