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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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quser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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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2旅遊攝影
這個問題不是好很回答,現在國家沒有明確的法律法文規定,所以有些老師參賽,然後沒問題,有些老師參賽有問題,所以這個問題是一個永久的話題,眾說紛紜,意見不一。因此我對這一塊也不是甚瞭解。比方說趕集,你在趕集上面抓拍的人,人文人物。或者去各地採風攝影所拍攝的當地的環境模特,比如說像霞浦,還有云南以及大梁山等等。在你拍這些作品的時候,參加攝影大賽,是否一一都跟當事人講?我想應該沒有幾個跟當事人講,有些根本不可能講你講的他也不明白,所以說這個問題沒有明確的一個明文規定不好講,是對還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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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攝匯紀實
(《帆》——拍攝於公園廣場)
對於街頭和民俗活動的人文紀實攝影,雖然兩者都是具有人文紀實性質的攝影,卻有著一些本質上的區別,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不能一概而論。街頭攝影,也是根據自己的攝影創作需要,首先,擬好或者說構思一個簡單的拍攝框架,就像寫文章一樣,些什麼題材,需要什麼文字語言,故事情節來充實和豐富文章的內容。街頭攝影也離不開拍攝題材和需要拍攝的素材,就不可避免地牽涉到人物的拍攝,就好比海採。在一般情況下,街頭這種場合下的紀實攝影,也不會對被攝物件構成肖像侵權,只要不是帶有揭露,抨擊社會不良政治傾向性質的,以及有違三觀的紀實攝影。。。但是也要根據所拍攝圖片的使用用途,及時和被攝者及時溝通,或簽訂相應的法律文書。
民俗活動的人文紀實攝影,是一種民間自發或者是官方提倡以民間參與的形式,旨在弘揚,致力推廣宣傳的一種民間風俗禮儀的活動,本意就是為了透過舉辦民俗活動,提高本地方的社會知名度推介活動,以此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宣傳活動,雖然在拍攝的圖片或影片,會透過鏡頭拍攝出當地民眾在此活動中表現的歡樂祥和的喜慶氣氛的人物肖像但是,這是一個載入歷史史冊的時刻,還求之不得呢?另外,主辦方是會有書面文子的,無需多慮。
這種在公共場合抓拍的圖片,被攝物件還是有肖像權的.你看現在參賽組委會有一人條件就是讓參賽者自己處理肖像權的問題.
不過它還是有一個是否用於商業目的
這種參賽的作品一般情況下屬於非商業行為